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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贾跃亭姐弟称无力履行借款承诺

【大纪元2017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毅报导)11月10日晚,乐视网对外公布说,贾跃亭姐弟表示,目前已经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予上市公司的承诺。

据腾讯财经11月10日报导,乐视网的公告说,乐视公司创始人贾跃亭及其姐姐贾跃芳对乐视网要其履行借款给乐视的承诺给予回复。贾氏姐弟表示,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亦无力履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如果以后财务状况允许,愿意继续按照此借款承诺将以上减持资金借与上市公司使用,后期借款行为与本次借款承诺无关,为自愿行为。

乐视网在10日的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认为贾跃亭和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故贾跃亭姐弟已违反自身所作借款承诺。

今年10月27日,乐视网发布公告,催促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

2015年5月25日,贾跃亭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部分减持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将其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随后,乐视网与贾跃亭签署的借款合同称,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2亿元,借款期限不低于十年,免收利息。

但截止目前,贾跃亭姐弟对该公司的实际借款为0元。即贾跃亭承诺借给公司的资金,乐视网已经全部偿还。

在大陆,律师界对于贾跃亭违背承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有不同的的认识。

原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表示,贾跃亭未兑现承诺如果涉及虚假陈述,是可以判刑的,关键看他的后果严不严重。如果给上市公司股东编了一个故事,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坚坚表示,如果在减持过程中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行为,只是因为不兑现借款承诺,贾跃亭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贾跃亭不兑现承诺的行为主要落在民事责任上,这是对契约精神的违反,股民有可能依此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进行集体诉讼。

近来,有关乐视网的消息不断。

《财经》10月31日报导说,乐视上市涉嫌造假。参与乐视网IPO审核的多名中共前发审委委员近期被调查。涉嫌此案件的最终人数将超过10人。

《华夏时报》11月2日报导说,乐视上市过程本身就充满争议,涉及令计划的弟弟令完成(即王诚),因为王诚的入股,才让乐视加快了上市的步伐;也因当时创业板发行处的处长李量的协助,乐视才得以在发审会快速通过。

乐视2010年6月上会,7月公告,8月就发行上市,一系列动作特别快。报导表示,一旦坐实了乐视网IPO造假上市,贾跃亭可能会面临刑责。

责任编辑:李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