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防止求职诈骗 谨记“7不3要”原则

【大纪元2017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瑞台湾台中报导)随着暑假及毕业旺季的到来,面对数以万计的求才广告,青年学子要如何看穿裹着糖衣的求职诈骗手法?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长黄荷婷呼吁,寻职时切忌贪心或好高骛远,避免误入陷阱,务必谨记“7不3要”原则:不缴款、不办卡、不购买、不饮用、证件不离身、不随意签约、不非法工作,以及面试要陪同、要确定公司合法性、要存疑不合常理的情形,小心谨慎才是避开求职陷阱的不变法则。

劳工局指出,曾经有学生于暑假期间,透过网路搜寻到“薪优/免经验/学生可”的打工机会,经电话联系求才公司表示是经营“茶叶”买卖,工作内容是请求职者至指定地点领取包裹,再将包裹内现金透过邮局寄往他处,并约定薪资每周8,000元,该名学生不疑有他,却在工作2周后遭警察逮捕,才惊觉自己成为诈骗集团车手。经警察讯问后,该名学生表示,公司人员从面试到正式工作,仅用电话及通讯软体联系,故不确定公司确切地点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为只是单纯的物流及收款工作,却误入求职陷阱,还背上诈欺罪嫌。

面对琳琅满目的征人广告,求职者更需要小心谨慎、提高警觉,以免落入求职陷阱,而最常见的广告用语如“条件不拘、薪资优渥、无经验可”、“工作轻松、纯内勤、免经验、可借贷”、“无须甄试、立即上班”等,从字面上看来工作入门门槛低,薪资条件、福利相当诱人,却极有可能暗藏陷阱。

求职者前往应征工作前,可先到“经济部全国商工行政服务入口网”网站,查看该公司是否有合法立案登记,并运用多方管道了解求才公司营运状况及工作内容,如果征才广告未留公司名称及地址,切勿冒然依电话告知的地点,前往面试或直接工作。此外,面试过程中,应观察是否过于草率,若于求职过程发现征才公司有不合常理的情形,例如要求先购买产品、提供信用卡资讯、需先缴交保证金或签订不合理契约等,应立即借口离开,以保障自身安全。

劳工局也提醒,万一遭遇征才广告不实情况,应搜集人、事、时、地、物及征才广告等证据,包括征才广告内容、签订的劳动契约、面试主管名片、特征、职称等相关资料,向劳工局检举;若涉及刑事诈欺或危及人身安全,也要立即向警察局报案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罗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