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立院二读 公立教职退休最终采计15年

【大纪元2017年06月28日讯】立法院院会今天经表决,二读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28条条文草案,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金计算基准采计期间,将从最后在职5年平均薪额逐年加到最后在职15年平均薪额。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第三读会,除发现议案内容有互相抵触,或与宪法、其他法律相抵触者外,祇得为文字之修正。(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