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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夜班劳工 台劳动部拟强制健检

【大纪元2017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长期夜班劳工发生疲劳、睡眠障碍、加重心血管与肝脏疾病负担,立委上会期提案,要求职安署建立夜班劳工健康本土资料库。劳动部17日预告“指定长期夜间工作之劳工为雇主应施行特定项目健康检查之特定对象”草案,将要求雇主对今、明2年有长期夜班劳工须实施健康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心电图等,健检费用由雇主支出,雇主也需通报结果,否则依法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

依《职安法》规范,雇主雇用劳工时,要施行体格检查,在职劳工年满65岁,每年检查1次;40岁以上未满65岁者,每3年检查1次;未满40岁者,每5年检查1次,另外,从事高温作业、游离辐射作业、噪音作业或等接触特殊化学材料31项作业劳工,雇主每年帮劳工健检1次。

据职安署规划的草案,劳基法定义下午10时至隔天6时就属于夜班工作。“长期夜班”,参考欧盟机制,分为“天数、时数”两种计算方式,天数计算为在夜间时段达3小时天数,达每月工作日数1/2,又累积日数达6个月以上,就属于长期夜班;时数计算则是在夜间时段排班,1年长达700小时以上,也属于长期夜班。

职安署表示,目前规划此草案通过后实施2年,若发现上夜班的劳工健康状况确实不理想,就会纳入“劳工健康保护规则”当中,要求每年夜班劳工都需健检一次。至于会有多少劳工受惠?职安署说,由于无统计资料很难评估,对于媒体估算167万劳工,持保留态度。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