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游览车肇事害逾10死 重罚9万撤照停业

【大纪元2018年05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北报导)交通部公路总局为确保游览车行车安全,进一步规范游览车遵守《公路法》,针对违法游览车订定出统一的裁罚标准,游览车违规造成死伤罚1万元以上,若是造成10人以上的死伤,则重罚9万元以上,同时废止营业执照与吊销所有车辆牌照,新制度5月1日起公布上路。

游览车违反《公路法》罚则是9千至9万元新台币,但容易出现裁罚单位不同,而有不同的罚则的情况,罚则无法统一,业者容易混淆不知道违规的严重性。公路总局统一裁罚标准,确保游览车安全。

新的裁罚标准为,只要是肇事致人死伤的案件,10人以下受伤无人死亡罚则罚1万元起跳,2人以下死亡罚3万元,另外,停止至少4分之1车辆营业3个月,并且会吊销违法营业车辆牌照。

死亡人数3人以上或死伤合计19人以下,罚6万元,并停止至少3分之1车辆营业3个月并吊销违法营业车等。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