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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鲁玛克案例 看公民电厂募资问题

【大纪元2018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卑南乡达鲁玛克部落2018年成立“达鲁玛克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台第一座公民电厂。达鲁玛克公民电厂催生者之一,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长高茹萍坦承,他们推达鲁玛克电力公司有些不足,尤其是成员经济参与部分。当初打算募100万,达鲁玛克社区部落占5成以上,由于太过强调社区回馈跟在地性,募到四十万就卡关,部落民众信赖感降低,裹足不前,她认为,也许可开放一点,让部落以外其他人参与投资。

台东达鲁玛克部落原本是核废料储存选址之一,公民团体2015年开始,每年以公益方式提供3KW太阳能板供小米祭工作坊使用。高茹萍说,距他们朝向绿能参与方式发展真的是太远了,2017年建议成立公民电厂,也获得部落会议通过。当初是希望未来公民电厂收益,部落能占比较大比例,其次是卖电收入15%要回馈东兴社区发展协会。

高茹萍指出,达鲁玛克是原住民部落,他们比较熟悉补助模式,要他们做经济参与投资也比较困难。还有公司法规定不能公开募资,就算是私下找热情的人投资,如采用阳光伏特家集资模式,也必须做出实际案例,让他们看到隔壁赚了钱,可能会比较有信心。达鲁玛克算是蛮困难成立的部落公民电厂模式,但也不能算是失败案例。

第二期能源国家型科技计划桥接与沟通小组计划协同主持人房思宏指出,日本福岛县会津地区2012年成立公民电厂,也是对全日本公开集资,来自福岛县居民的投资比例只有17%,其他都来自福岛县之外,要达到50%的门槛非常高,有太多前置作业需要做到。.

欧洲能源合作社平台(REScoop.eu)理事会秘书Siward Zomer提到,公民电厂所有权,一开始定义是百分之51的股份应该要由当地社群成员持有,不过,对于社区定义不一定是以地理区概念划分,也不是用电网10KW费用来定义,最好是能够让地方政府和地方市民定义自己的社区范围。有时候也看专案由谁持有、谁有投票权,以及看获利如何使用。

Zomer举荷兰南部小社区风机案例,他说,这社区可能20%市民来自其他地方,或这专案20%投资来自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或荷兰其他城市,他们知道这项专案可得到5%投资报酬率,其他都回归社区,为社区创造价值。可是阿姆斯特丹的投资人觉得没问题,这是他们跟当地社区合作的方式。另外,在欧盟希望有大型能源合作社,用准备金或盈余设立基金提供短期借贷,不过,这样的方式,只能在合作社彼此合作、信任下,才能够运作。

责任编辑:王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