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昆山涉黑“宝马男”追砍自行车主反被扎死

【大纪元2018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综合报导)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参与黑社会组织的刘某某驾驶宝马车欲抢占自行车道,并从车上取下一把长刀向骑自行车的于某某身上乱砍,在刀掉到地上的瞬间被于男拾起反将刘男扎死。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并对于男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产生争议。

纹身男持刀砍人反被杀

“昆山公安”在官微中发布通报称,事故发生地位于震川路、顺帆路路口,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于某某。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目前,昆山市检察院已介入该案,于某某被控制。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宝马车向右侧逼停自行车后,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男子与于男理论,女子则将自行车抬到了人行道上。随后宝马车司机刘男从车上下来直奔于男拳打脚踢,又回身从车上取下一把刀,向于男的腿部等部位乱砍,于男用手挡并躲避了多次,未曾想刘男手上的长刀不慎落地,于男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刘,刘连连躲避逃窜,但于男则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网传死者系黑社会成员

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死者非但没获得同情,反而更多案底被扒出。

有爆料说,从死者车上还搜出土枪和仿制手枪,车上一男两女,两个女的尿检呈阳性。

有纹身的刘某某绰号“龙哥”,是中国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天安社”的成员。“天安社”里面的人都要纹身,这是入社的要求之一,而且人数众多,遍及中国各地。网民上传的视频还显示,刘某某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锻炼身体且有一定的搏击技巧,但最终还是死于刀下。

另有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天安社”在一次召集全员的大会上,还曾向中共表忠,悬挂的大型条幅上写着:天安社兄弟商会爱党爱国不忘初心继往开来。

“天安社”上方悬挂的横幅向中共表决心。(视频截图)
网民爆料刘某某是黑社会成员。(网络图片)
网民爆料刘某某是黑社会成员。(微博图片)

还有网民整理“龙哥”的劣迹: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并指其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放贷”和“中介”。

据“南京零距离”报导,“龙哥”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了一家典当行,附近居民说,以前经常看到刘某某在典当行出入。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事件曝光后,当地警方未对事件做出相关说明, 29日下午,江苏昆山市公安局还放出信息说,事故中死者今年3月曾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

网民质疑:“这是个什么人,这个奖是谁给颁发的?”“明显就是借刀杀人,然后顺便一不小心捡了个奖状。”“昆山公安局喝醉了,真是警匪一家亲。”

 

网民整理的刘某某的劣迹。(微博截图)

反杀者屡遭不幸 生活压力大

同时,于某某也受到舆论的关注。在“昆山吧”有一自称是于某某前同事的网民,否认了有人称于某某是特种兵的说法。

该网民说,于某某近年来屡遭不幸,生活压力较大,儿子患癌症、父亲去世。

于某某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是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该酒店员工表示,于某某为人和善、待人友好,并不像一个喜欢冲动的人。

事件发生后,大多网民斥责刘某某霸道野蛮的同时,也有声音指于某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因此引发争议。

“坚决支持正当防卫!”“不能让老实人吃亏。”“面对歹徒只有奋起反抗别无选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勇者胜。”赞同正当防卫的声音一边倒。

网民“她说不要后悔”表示,宝马男被杀,是为民除害。自己抢占车道,酒驾,携带违法刀具,主动砍人,偷盗,打架斗殴。自行车男完全正当防卫,不继续砍他,宝马纹身男肯定会开车撞击,自行车怎么跑得过车,自行车男真是王者。

“清晨-SunP”表示,如果这个宝马男拿刀冲向警察,警察就可以开枪击毙这个歹徒,而不需要先挨上一刀后再开枪。普通人和警察在面对生命危险时候一样,都有权利保卫自己的生命权。生命权不能被非法剥夺。

《新京报》官微在报导时引述刑法专家邓学平律师的话说,判断是否正当防卫,要看致命伤是前五刀还是后两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叶竹盛则认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无限防卫权法条,案子符合正当防卫不应定罪。#

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