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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案胜诉 张艺兴得知被告身世放弃索赔

【大纪元2019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从韩国男团EXO出道的张艺兴,5日获相关法院发布的“案件播报”告知,他早前起诉杨某某侵犯名誉权一案已胜诉。但最后他没向被告拿一分钱的赔偿金,原因是被告的父亲身患疾病,且家中经济困难。消息一出,网友纷纷大赞张艺兴暖心。

据陆媒新浪网转发法院公布的审判内容可见,被告杨姓女士曾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诽谤和低俗咒骂的内容,包括散布“张艺兴今晚暴毙死在街头”等恶毒消息。

原告张艺兴认为,杨某的博文公然贬损张艺兴的人格,使他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对他的名誉权构成严重侵犯。故原告请求法院判被告登报道歉、微博置顶发表道歉信,加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共计25万元人民币。

“案件播报”显示,张艺兴名誉权纠纷一案2019年3月5日9:30开庭审理。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向张艺兴赔偿5万元人民币,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

法院的文件中称,“当庭宣判后,张艺兴代理律师经与张艺兴本人沟通,表示鉴于杨某某在庭前已经发布了诚恳的致歉微博,考虑到法庭查证的其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不再要求杨某某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

为张艺兴代理案件的星权律师所在“案件播报”中表示,在得知法院的判决结果后,考虑到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传票后的第一时间公开道歉,并在手写道歉信中表示“我感到特别后悔”,加上考虑到被告的父亲罹患重疾、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张艺兴当即决定不向被告追讨赔偿金。

消息一出,许多网友感佩张艺兴的暖心举动,赞赏他身为一个公众人物,做了一个示范。也有网友嘲讽被告:“穷人别倚仗自己穷,就没有道德底线。”“现在职业黑子真的太多,想让每个喷子都为自己的发言负责。”

责任编辑: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