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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国台办 内政部:中共对民主法治无知

【大纪元2019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北报导)中共国台办评村里长到大陆签署协议,遭我国罚50万元,此举是刻意阻挠两岸交流,内政部24日表示,会这么说,是中共对民主法治的无知。自民国81年(1992年)《两岸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政府与中共签署任何合作交流文件,均依《两岸条例》规定进行。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表示, 所有县市政府在签订契约或是备忘录都是依据《两岸条例》,并不是这两年才有的。从102年迄今,内政部计惩处10个个案,涵盖范围从县市政府到乡(镇、市)区公所都有,其中有1位是里长。

陈宗彦表示,这表示绝大多数县市政府都是依循《两岸条例》规定来进行两岸交流跟签订契约,只有少数违法受罚。所以,特别呼吁县市政府、议会、乡(镇、市)区公所代表会甚至村里长,在两岸交流时务必遵守《两岸条例》规定来进行。

陈宗彦强调,政府正面看待国人从事两岸各项交流活动,但应遵守《两岸条例》及相关法令的规范;且我国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任何一位国人都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还轮不到中共评论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

陈宗彦重申,地方政府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有任何形式之合作行为;非经内政部会商陆委会报请行政院同意,不得与大陆地区地方机关缔结联盟。◇

责任编辑: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