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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逾600万 广西一民政局长获刑13年

中共广西岑溪市民政局前局长黄立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大纪元合成)

【大纪元2019年07月25日讯】7月23日,中共广西岑溪市民政局前局长黄立波,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款420万元人民币(下同)。

广西高院微信公号24日披露上述消息。

黄立波被指,2012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局长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教育培训等项目向他人索取财物、收取回扣共计人民币427.43万元,其中单独索取他人财物326.47万元。

2017年6月至11月间,黄立波伙同同案人,在岑溪市民政局进行的村级换届培训中,为套取工作经费,采取虚开住宿费、餐饮费等方式进行报账,共套取公款205,437元。

2014年12月,黄立波同意从岑溪市民政局的公款中借款50万元,给第20征地工作队作为工作经费;但黄擅自将其中的40万元公款以其家属名义在南宁市购买房产,直至2017年8月才归还。

黄立波,于2018年12月4日被双开,2019年6月21日一审开庭。#

责任编辑:萧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