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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房主所付房费占收入的比例最高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2月14日讯】布朗士和布碌崙在过去十年中隐隐显露出不同﹐根据最近的调查数据分析,这两个区的房主比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人用在房屋上的花费占收入的比例最高。

布朗士和布碌崙的单家庭房主将至少35%的收入用于住房费用,跃居全美排名第一。随后是新泽西的哈德森县,迈阿密-达德县和皇后区,它们挤掉了1990年排在前面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六个县。

纽约客中花很大一部分收入住在纽约的人不是那些住合租房、把钱用于维修和上私人学校的律师或医生,而是中低收入的人,他们用抵押支付俭朴的单家庭房屋。

传统上,贷方认为购房人用于抵押支出不应超过收入的28%,以减少拖欠债务的危险。最近这个法则已不那么严格,抵押支付占收入35%甚至更多,税和汽油都是沉重的负担,尤其对低收入的人。

昆士学院社会学教授安德鲁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将超过收入的35%用于房费的人数急速增长。布朗士从21.91%增至30.08%, 布碌崙从20.8%增至28.6%,皇后区从20.5%增至27.86%。将收入的35%强用于住房的租房者的比例更高﹐布朗士36.22%, 布碌崙36.24%皇后区32.73%,但这种情况的存在已有年头了。但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增长还不清楚。

有些人认为越来越多的房主用超过收入的35%支付房费,这与90年代纽约市的官方统计人口第一次达到八百万是一致的,房屋需求量增加,邻近的地区复兴并建起了新的中低档房屋。由于上述及其它原因,布朗士和布碌崙的单家庭住房分别平均上涨57.5%和61.7%。90年代后期,纽约大都市地段的房价格急速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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