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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计划失败 监院纠正海总、中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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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讯】台湾海军采购拉法叶舰,原配备供直升机进场的DECCA导航雷达,海总又委由中科院研制亦供直升机进场的太康导航仪,但因法方未将太康天线设计在舰上的制高点,致太康未能发挥功能而告失败,全案计花费新台币一亿九千三百余万元。监院昨日通过对海军总司令部和中科院纠正案。

据中时电子报5月24日报导 ,台湾海军采购拉法叶舰,即建军第二代康定级舰,原配备供直升机进场的DECCA导航雷达,海总于筹建该舰时,又委由中科院研制亦供直升机进场的太康导航仪,但因法方未将太康天线设计在舰上的制高点,致太康未能发挥功能而告失败,全案计花费新台币一亿九千三百余万元。监院昨日通过对海军总司令部和中科院纠正案。

根据海总向监院自承太康计划失败的原因有五:一、“光华计划飞弹巡逻舰投资纲要计划”未能就太康导航仪安装在拉法叶舰的安装位置审慎而周密评估。二、本案在计划阶段虽已将太康导航仪与电战装备安装规范送交法方,但法方为使该舰能结合构型设计,发挥最佳性能,未将太康导航仪天线设计在主桅顶端,而衍生该装备无法有效运用。三、监造阶段通电监造官未能依其职责,要求法方按太康导航仪安装规范设计,并适时反映。四、合约有关自供装备整合乙节,未订有罚则。五、忽略加装太康后,其瞬间产生之高功率电磁辐射,可能使康定级舰之隐形效果降低。

因此,调查监委赵荣耀、马以工认为,首套太康早在八十五年十月已执行飞航查核测试未通过,迄八十九年八月海总始确认太康计划全案执行失败,并决定康定级舰不予安装太康,海总亦坦承多项违失,但至九十一年三月,海总仍称有关人员的惩处,将依监院调查报告确定后再予以办理。以致相关承办人员海总武获室、通信电子处等十五人,其中五人已退伍,海总延迟惩处作法,显有“轻纵规避责任”之嫌。

至于中科院部分,监委们指出,中科院未能深究太康天线安装规范的限制,及时发现法方设计位置的不当;海总亦未积极提供相关图说及资料予中科院协助审查,且未适时发现误失,显有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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