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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未成年深夜留滞网咖 业者将受重罚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9日讯】立法院科委会初审通过,对网咖设立及经营条件严格设限,被要求现场须架设录影及警民连线监视系统、电脑增设防止赌博、色情网路内容筛滤设备等,并严格限制深夜不得留滞未成年者,违者将予重罚。

中央社5月9日报导,立法院科技及资讯委员会审查针对网咖业所拟订的“资讯休闲业管理条例”草案,由于内容颇具争议,审查进度缓慢,继上次通过资讯休闲业﹝网咖﹞距离学校五十公尺内不得设置条文后,今天更进一步限制未成年青少年进出网咖的时间。

也就是未满十五岁者从上午八时到下午五时,晚间十时到翌日上午八时;未满十八岁者晚间十一时到翌日上午八时,不得进入或留滞网咖,但有法定代理人、监护人陪同或有学校出具证明者不在此限。违反者将处新台币十万到五十万元罚锾,若连续罚锾达三次者,将废

止公司或商业登记。

通过条文中也对网咖业者的设立资格严格设限,除营业场所禁烟﹝除依规定设有吸烟室外﹞,及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架设录影及警民连线监视系统、电脑设置防止赌博、色情网路内容的筛选过滤设备。

此外,网咖若未作公司或商业登记违规营业,将可能遭到二十万到一百万元不等罚锾且可连续处罚,使用未经审核通过并公告的游戏软体、提供现金或奖品兑换、提供押注性或射幸性等软体,都可处十万到五十万元的罚锾。

由于“资讯休闲业管理条例”草案仍未完成审查,科委会召集委员林志隆表示,下周将择期再开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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