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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首例8503条款成功豁免案例

【大纪元2020年02月29日讯】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至今,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全世界范围内对中国的旅行限制也频繁更新。

澳洲政府最新资讯:

1. 澳大利亚话政府于2020年2月20日宣布,旅行限制将继续延迟一周,到2020年2月29日位置。

2. 2020年2月22日,政府宣布对仍在中国的11和12年级学生的旅行限制实施有限豁免。

鉴于旅行限制依旧有效,所有目前停留在境内的朋友们依旧面临无法离境,且签证即将到期的朋友们依旧需要在签证过期前完成境内续签。

现持有旅签停留在澳洲境内的朋友们会面临哪些情况,分别适用哪种应对方式、如何申请相关签证条款豁免以及如何完成澳洲旅签境内续签等信息均已在前几片文章中详细介绍,相信朋友们已经充分了解并掌握了相关信息。

本期文章将为大家介绍自澳洲政府实行旅行限制措施后,我司首例成功为客户豁免其8503签证条款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期案例的王先生持有多次往返的澳洲旅游签证,其签证附有8503-No Further Stay条款。在疫情暴发时,王先生刚好身处澳洲境内,而受到旅行禁令的影响,他返回中国的航班被取消了,其签证也即将到期……

在这种情况下,最稳妥的方式一定是境内续签旅游签证。但是,由于王先生的签证条款中明确注明“No Further Stay”,然而回国机票也被取消,无法按时离境将意味着王先生的签证有被取消的风险,焦急万分的王先生联系到了我公司的代理寻求专业的意见与服务。

看到这里,之前详细阅读过我公司之前发布的文章的朋友们可以马上想到,王先生的情况适用于向移民局申请豁免其8503签证条款。

有的朋友可能会问,如果条款豁免请求被拒绝了怎么办呢?不要急,还记得前篇文章的内容吗:

若移民局拒绝豁免8503签证条款,其通常会给出一段期限,要求申请人在该期限内离境,若申请人因国内的严峻形势或受限于travel ban而无法离境,可向法庭提交上诉申请,只要在期限内递交申请,申请人则可在法庭给出判决结果前一直合法地在境内停留(法庭审理的时长有可能会达到一年以上)。

综上所述,只要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地采取应对措施,便可有效维持您的合法澳洲身份。

回归本期案例,代理在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当即采取行动,我公司当即与移民局联系。代理在递交至移民局的申请中对王先生归国的初衷与此次旅行限制的特殊情况做了梳理,强调了阻碍申请人回国原因的不可预见性。

依据澳大利亚判例案件 Agha v Minister of Immigration [2016] FCCA 914规定,王先生完全符合申请豁免的条件:

在此条款规定下,“不可抗拒的情况”多指签证持有人受到偶发情况影响,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签证持有人除了寻求延长在澳停留时间外,没有或几乎没有其它任何选择。

移民局很快批复了我们的申请,同意豁免王先生现持有签证中的8503-No Further Stay条款!

如果您和王先生一样,因为旅行禁令而签证受到影响,或者您对自己所持签证的附属条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尽快联系我们,澳吉移民真诚期待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Aussie Immigration Services

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电话:02 820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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