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焦点

共谍竟无罪 台高检署长:将调卷研议是否上诉

间谍示意图。(JOHN MACDOUGALL/AFP/Getty Images)

【大纪元2020年09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台高等法院审理中国情报人员镇小江在台发展共谍组织案,22日判决涉案的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退役上校副指挥官葛季贤、飞训部中校副主任楼文卿均无罪,引发舆论哗然。对此,高检署检察长邢泰钊认为,高院公布的判决内容稍嫌空泛,检方将调卷并详细研究是否上诉。

检方查出,镇小江于2009年指派被通缉的前空军中校刘其儒结识葛季贤,葛季贤并于2010年担任空军某单位国会联络人时,涉嫌透过刘男交付资料给中方;葛季贤退役后,刘其儒又吸收楼文卿,楼文卿并以手机拍摄某军事机密文件,分3次交予刘男转交中方。

庭讯时,楼男坦承他接受招待到菲律宾、越南及泰国等地旅游,并数度在台湾与刘男餐叙,禁不住人情请托才交付情资,但事后又改口否认交付情资,仅承认有出国;而葛男则全盘否认犯罪,并辩称不会接触到军机文件。检方复讯后于2017年依涉犯《陆海空军刑法》中“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交付军事机密给敌人罪”起诉2人。

不过,虽然检方将相关泄密资料送交鉴定,证实葛男、楼男涉嫌泄漏的情资属“军事机密”,而非“国家机密”;检方也于高院审理期间将起诉罪名更正为“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罪”。但高院审理认为,葛男、楼男的自白先后不一,因有瑕疵而难以取信;且经函询相关机关,葛男于担任联络人期间并无从接触军机文件。

此外,高院指出,楼男担任教官期间,所保管的资料为一般文件、书籍,而起诉书所载的机密文件并非由楼男所保管,且无证据证明楼男曾取得这项机密文件,因此无从认定他有拍摄机密文件并交付电子档等行为。但律师黄帝颖指出,《陆海空军刑法》中对于泄密罪的部分,不需要以职务上掌控为必要,就算是泄露非自己掌管的军事机密也应是犯罪。

对高院的无罪判决,日前才刚指出国安案件有高定罪率却常轻判的邢泰钊感叹,镇小江危害国安甚钜,但法院当时却只判他4年徒刑,就连当时的国防空军将领都曾向时任检察总长颜大和反映刑度过轻的问题。至于高院22日公布的判决内容,邢泰钊认为,稍嫌空泛,因此检方将调卷并详细研究是否提起上诉。

国际政治经济专家汪浩23日在脸书表示,台湾的法官应强化国家安全与民主防卫的观念,切勿轻纵共谍,在中国军事外交上强压台湾的当下,台湾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威胁。高院判决对于认真侦办国家安全及渗透案件的检调人员,无疑是一大打击,也影响国家实践反渗透及民主防卫。本案还可上诉,检察官应上诉,展现执法者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