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过年前夕是诈骗高峰 刑事局9天破320案

刑事局副局长邓学鑫指出,截至26日止,共查获诈骗案320件、查扣不法所得及资产共3.5亿余元。(袁世钢提供)

【大纪元2021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每年黄历新年前1~2个月为诈骗最高峰期,警政署于18日起执行“全国同步打击诈欺专案行动”,针对“集团性诈欺案件”强力打击,刑事局27日举行成果发表记者会,副局长邓学鑫指出,截至26日止,共查获诈骗案320件、查扣不法所得及资产共约3亿564万元。

邓学鑫表示,本次专案针对“集团性诈欺案件”强力打击,尤其是“洗钱水房”、“话务机房”、“收购电信门号集团”、“收簿集团”等,案件类型则有戕害民众最剧的“假投资、假交友”、“虚拟通货诈欺”、“假检警”等均为查缉重点,并要求持续向上溯源,扩大追查集团共犯、干部及幕后金主等核心角色,以阻断诈欺犯罪结构炼。

专案也以“追查赃款流向,查扣不法所得”为主要目标,藉由大数据分析后执行“净源专案”,同步搜索20处转账洗钱机房,查获犯嫌37人、查扣不法所得232万4,258元。截至26日,共查获320案、2,386人,查扣现金新台币1亿6,606万2,230元,加上房屋2处、汽车33辆等资产合计约3亿564万元,并已经法院裁定扣押7,553万7,834元,阻断不法金流。

据刑事局统计,专案执行期间的国内诈欺案件每日平均发生数较执行前1个月减少42.58件,已下降近3成,打击诈欺专案成果显着。

此外,侦办假检警诈骗案的侦一大队副大队长廖水池表示,歹徒常见手法是先假冒健保署向被害人佯称其健保卡遭盗用,呼吁被害人报警,随后再扮演警察、检察官谎称被害人涉及洗钱、诈领保费等刑案,必须监管账户以证明清白,使其产生恐慌进而交付存折、提款卡或汇款,并以侦查不公开为由恐吓被害人不得向他人求助。

据刑事局反诈骗165专线统计,此类手法近2年有增加的趋势,财损总金额均逾新台币1亿元以上,且被害年龄区间为66到68岁为最多,也较以往平均的65岁提升,显示高龄族群一直为歹徒下手目标,均利用民众对于法律程序不甚熟悉的弱点进行诈骗。

刑事局呼吁,一般民众非属侦查不公开原则主体,检警不会监管任何人账户,更不会要求收取现金或存簿,民众若听到“身份遭冒用协助申请资金公证”、“现在电话帮你做笔录”、“等下传真公文给你”、“法院帮你保管金钱”、“监管账户”等关键字时,绝对是诈骗;民众于过年前夕常放松戒心,应提高警觉。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