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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许可申请及定检申报期限延长

许可证延后图文。 (嘉义市政府提供)

【大纪元2021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因应全国中共病毒(COVID-19)疫情三级警戒,考量业者由于全力防疫可能因此无法于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期限内完成诸如水污染许可证展延、定期检测申报等行政作业,推出安心防疫便民措施,协助业者度过疫情期间的冲击。

领有水污染防治许可文件且有效期限于2021(110)年5月14日至2021(110)年12 月 31日间届期的事业单位,其期限展延至2021(110)年12月31日。另水污染防治许可文件新设或变更申请案件,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以视讯或录影方式进行确认,申请期间可视个案需求延长补正时间为90天。且因疫情之故,事业得免办理试车或功能测试,由核发机关参照申请资料以80%的推估污染排放量核定。

再者,因应疫情调整申报与缴纳作业时间,延后申报及缴费,2021(110)年第l 期作业期间为2021(110)年7月l日至2021(110)年10月31日。水污染列管事业属2021(110)年第二季(4-6月)、第三季(7-9月)间应检测者,得以其中1季检测结果代表,取消一季的检测;属2021(110)年上半年检测者,可延至2021(110)年9月30日前完成检测申报。

嘉义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表示,上述水污染防治行政作业便民措施协助业者减少疫情期间的冲击,预估嘉义市总共有106家业者可因此受惠,但若涉及申请与申报不实,该局也相应保留废止与裁罚权力。同时强调疫情期间水环境保护不打折,事业废水的排放不因疫情而放宽标准。

责任编辑: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