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焦点

纾困补贴领不到 时力吁禁雇主抵扣

【大纪元2021年08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全台防疫三级警戒期间,许多行业因此被勒令停业,时代力量党团接获陈情表示,有业者请领文化部给予劳工的“一次性薪资补贴”和“就业安定基金生活补助”,竟以薪资名义扣抵发给劳工。时力呼吁,未来应改成直接函释公告,明令禁止雇主抵扣。对此,国发会回应,将进行内部讨论。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3日召开“薪资依法直接给予,纾困补助不应抵扣”记者会,并邀请相关部会官员列席。时力立委邱显智表示,防疫升级三级期间,文化部提出纾困补助方案,提供业者一次性的停业补贴,以及劳工一次性薪资补贴3万元,再加上就业安定基金生活补助1万元,由业者转交给劳工。

他表示,收到许多电影院员工投诉,指业者以“5到7月发放的工资”抵扣纾困补助,导致许多劳工根本无法领到足额补助。甚至领不到补助的劳工,只好转而申请劳动部的全时受雇劳工生活补贴,却因为业者有申请文化部补助,而被劳动部以不能重复补助为由拒绝。

立委王婉谕表示,党团主张薪资不能抵扣,必须全额给付给劳工,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劳工的日薪是以月薪除以30作为计算标准,代表每日薪资都是平均后的薪资,而不是只有上班日才有薪资,因此即便处于停业状态,雇主也应该照实给付假日工资。

对此,文化部综合规划司司长林宏义表示,文化部目前的核销机制,能确认劳工有领取4万元补助才会结案,至于补助是否能抵扣,因为是各部会一体适用的,包括文化部、经济部等部会,相关函释不应单独由文化部来做。

国发会专员简劭骐则回应,疫情被命令停业的企业,政府有发给它们一次性的补助,针对给薪资补贴3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应该是给劳工,“不建议扣除是比较妥当”,是否要发跨部会的统一函释明令禁止雇主转发纾困补助时抵扣,则需要内部再讨论。

责任编辑:王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