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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雄五大弊案宣判 赵藤雄涉6贪污罪判刑7年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周玉琦举行记者会说明判决。(中央社)

【大纪元2022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远雄集团所涉台北市政府图利大巨蛋、大巨蛋消防审查放水,以及新北土地开发、眷村改建、掏空远雄人寿等五大弊案。其中,远雄创办人赵藤雄在新北土地开发、台南眷村改建案中共犯交付不正利益、交付贿赂、期约贿赂等6罪,合并遭判刑7年。

判决指出,赵藤雄为加速推动土城开发案都市计划审议及环评审查,将远雄集团土方清运工程(含大巨蛋土方工程)交由新北市议员周胜考实际掌控的胜益营造公司承揽,借此贿赂周胜考利用职权替远雄打通关。周胜考要求新北市政府城乡局审议科长海治平加速举办环评公听会、以200万元行贿反对的议员;赵藤雄也送给海治平饭店招待券等。

而在眷村改建案中,时任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长洪嘉宏,利用2013年代办全国各地眷改土地标售案招标作业的机会,透过城都顾问公司总经理徐弘宇、永奕不动产顾问公司总经理黄庆铭等白手套,向赵藤雄索贿9,500万元,以护航远雄取得其中5个眷改标案;赵藤雄同意先支付750万元,并约定其余款项分8期给付。

合议庭批评,赵藤雄法治观念淡薄、贪图私利,为求远雄建设能顺利得标眷改案,竟与公务员期约甚至交付贿赂,助长公务员收贿恶习,不仅损及国民对国家公务员依法廉洁行政之信赖,破坏国家法治,更严重破坏企业形象,损及集团相关事业信誉与众多股东、员工利益,恶性非轻。

合议庭审酌,赵藤雄犯后犹饰词狡辩,未能坦认犯行,因此依交付不正利益罪,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共同犯2件交付贿赂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1年10月,均褫夺公权1年;共同犯期约贿赂罪3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8月、1年6月、1年2月,均褫夺公权1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以最长的2年执行之。

不过,检方起诉时将赵藤雄具体求刑24年,与判决结果有相当落差。北院说明,检察官起诉赵藤雄重罪的部分,主要是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犯行,最轻本刑7年以上且数罪并罚,但此部分并未构成犯罪;至于有罪的行贿部分,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议庭就赵藤雄各次犯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左右,已属从重量刑。

对此,远雄集团副总经理杨舜钦表示,远雄集团在大巨蛋招标过程中一切依法、依契约办理,其审查过程也依程序进行,并无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对于赵藤雄的判决结果,很遗憾法官没有采纳他的理由,远雄集团与员工同一阵线,坚信同仁并无不法,为捍卫员工权益,待收到判决书后会一并研拟后续作为。◇

责任编辑:林勤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