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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处抽查市售电热毯 5成标示不合格

行政院消保处7日公布市售电热毯品质安全检测及标示查核结果,抽查十件网购样品中,有五件标示不合格。图为示意图。(Pixabay)

【大纪元2022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报台湾台北报导)气温骤降,电热毯成为民众采购的热门商品,行政院消保处7日公布市售电热毯品质安全检测及标示查核结果,抽查十件网购样品中,有五件标示不合格,其中一件更涉及“逃检”。消保处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有无商品检验标识、原产地及型号等标示。

消保处消保官高赐忠表示,本次共查核十件市售电热毯,当中有五件不合格,分别是标示查核有五件不符规定、品质检测有两件不符规定。品质检测不合格的部分,缺失态样为“电源线插头刃片无开孔”及“电磁干扰测试超标”,恐会对周遭电器、电子设备造成干扰。

消保处长刘清芳则说,电热毯是消费者冬天热烈购买的商品,且使用时会直接接触人体,为应施检验商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才可以上市上架贩卖,然而这次在网路平台随机购样抽查的十件商品中,竟发现有一件逃检,恐危及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中国制“双人电热毯” 不合格又逃检

逃检的商品为momo平台上售价828元的中国制“双人电热毯”,消保处简任消保官王德明补充,该产品不只涉及逃检,经查后发现产品插头构造有问题,不但有插头容易脱落的安全危机,商品标示也都不合格。

王德明表示,本次抽查自momo、PChome及Yahoo奇摩购物中心,其中在momo购样抽查的四件商品全数不合格,认为网路平台业者应加强为消费者把关。另外他补充,若民众发现购买的商品有瑕疵,就算超过七天鉴赏期,仍可依《民法》第359条瑕疵担保条款,要求卖家收回货物并退款。

消保处表示,涉及逃检的商品将可罚新台币25万至250万元罚锾,并要求业者限期改正;至于电磁干扰检测不符合的商品,则依照《商品检验法》,废止商品登录证书,限期业者回收改正,若未改正可处10万至1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