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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夫妻开公司欠税隐匿处分财产 同时管收

被声请人2人行为已符合行政执行法第17条第6项第1款规定“显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故不履行”的管收要件。(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提供)

【大纪元2022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嘉义市骏O科技资讯有限公司滞欠102年至103年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及罚锾新台币2,069万余元未缴,经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嘉义市分局移送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执行。

经过行政执行官5年追查执行,发现公司负责人黄O男(44岁)及其妻赖O怡(40岁),就公司应供强制执行的财产有隐匿或处分的情事;且显有履行义务的可能,今天嘉义分署行政执行官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管收2人获准。

嘉义夫妻开公司欠税隐匿处分财产,同时管收。(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 提供)

被声请人夫妻2人前后开设3家公司及1通讯行,法务部调查局于调查被声请人黄男的上游厂商负责人异常资金流向时发现,黄男夫妻2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分别从102年至105年间有钜额资金进出,疑有逃漏税之嫌。后来查得义务人公司在102-103年度部分销货未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分别短漏报销售额4500万元、5000万元。

移送机关遂对公司补征2年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及罚锾。被声请人2人于102至104年间以短报义务人公司进项金额方式购买手机,然后以漏开发票方式将手机卖给下游厂商,之后再将义务人公司所得及应得之资金汇入2人银行账户。义务人公司于104年9月解散,却在前3个月向黄男开设的通讯行购买1,416万元货物,将义务人公司资金以假交易方式移转到解散的通讯行,然后再予以处分而不知所踪。

而自义务人公司金融账户交易明细中显示,义务人公司银行账户自103年1月起至105年10月间,分别陆续有多笔大额资金遭提领,其中被声请人赖女提领的金额就高达3,946万6,056元。

而赖女玉山东嘉义账户内,103、104年有6,749万0,274元自义务人公司账户内汇入;被声请人黄男玉山银行东嘉义分行账户于103、104年有555万7,914元自义务人公司账户汇入。

由上可见被声请人2人以惯常逃税并计划性将公司钜额资金领出或汇入个人账户予以隐匿或处分不明。再者,据义务人公司103年资产负债表所载,103年底公司仍有现金及存款29万3,297元,存货商品1,459万9,316元,经比对104年9月资产负债表后发现,103年底的存货及现金存款已完全归零。是由此可证,被声请人2人确有处分义务人公司存货的事实。被声请人2人隐匿、处分义务人公司财产的情事明确。

被声请人夫妇2人资产、收入系来自于名下包括义务人公司的公司经营所得,而义务人公司尚欠有2,069万9,508元的钜额税款未缴,但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执行。

由上述行政执行官调查可知,被声请人以债留义务人公司,隐匿、处分义务人公司财产方式增加自身财富,并以成立新公司承接义务人公司顾客、销售额,造成义务人公司形式上无资力情形,以阻挠强制执行。

被声请人2人行为已符合行政执行法第17条第6项第1款规定“显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故不履行”的管收要件。被声请人2人以义务人公司为工具将原属公司财产挪为己用,并另以新设立公司继续经营,而对义务人公司所欠税捐债务置之不理。本件若不对被声请人2人为强制作为,除对诚实纳税的民众显有不公外,更是让公权力消解于狡狯之徒手中。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