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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裁定女抗争者“以胸袭警” 港裁判官离世

被推跌致鼻骨骨折的吴丽英(左)被控在2015年3月“光复元朗” 反水货客示威中以胸撞向总督察,陈碧桥(右)指吴丽英虚构总督察非礼,用女性身份诬蔑总督察,裁定“袭警”罪名成立,入狱3.5个月。(大纪元制图)

【大纪元2023年0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理尔、林一山香港报导)近日有消息指香港退休裁判官陈碧桥上周离世。陈官任内曾审理多宗备受社会关注及争议的案件,包括徐步高枪击案、性工作者李婉仪自杀案、花园街大火、马尼拉人质事件死因研讯、2015年“光复元朗”等案件。他曾裁定一名女示威者“以胸袭警”罪成,判监3.5个月。事后高等法院指判罚过重,撤销原本的判刑,改判社会服务令。

据亲共媒体“香港01”2022年12月29日报导,多名中大校友收到消息指陈碧桥于上周离世,并于网上悼念追思,家属亦正忙于安排身后事。

陈碧桥1973年毕业于中大崇基社工系,2000年起担任死因裁判官,2014年1月退休。2014年7月,他再被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为暂委裁判官,主要在屯门裁判法院审理案件。另外,他曾担任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委员、中大校友评议会主席、中大校友会联会教育基金会董事、中大校友会联会张煊昌中学校董、香港学生辅导会小学校监等公职。

多宗死因研讯轰动一时

2005年,性工作者李婉仪跳楼自杀身亡。2006年,时任死因裁判官陈碧桥负责相关死因研讯,死者生前和遗书透露被警员冤枉、诬告、殴打等,她不甘被冤枉而自杀身亡。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定李婉仪死于自杀。陈碧桥向陪审团强调,无需向警方的办案手法和程序作出改善建议,惹来外界批评,李婉仪家属亦表示愤怒和失望。

2007年,时任死因裁判官陈碧桥负责涉及徐步高3宗枪击案的死因研讯。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为杀死警员梁成恩、曾国恒及丽城花园劫案中的巴籍护卫的凶手;曾国恒遇袭后开枪还击,徐步高合法被杀。陈碧桥当时称,徐步高是否合法被杀,陪审团唯一可考虑的是,在2006年的尖沙咀枪击案中,警方曾国恒是否出于自卫或为了保护同僚冼家强,即是徐步高率先开枪,曾国恒还击,就可以裁定徐步高是否合法被杀。

2010年,康泰旅行团在菲律宾马尼拉被挟持,8人死亡,7人受伤。2011年,时任死因裁判官陈碧桥负责相关死因研讯。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定8名港人死者非法被杀。判决认为,菲律宾警方的救援行动迟缓,花了1小时20分钟才将枪手门多萨击毙。当时在场的狙击手在下午3时已接获向门多萨开枪的命令,但门多萨最少3次出现在视线范围内也没有开枪。另外,菲律宾政府没有及时及适当答应枪手门多萨的要求,谈判人员亦曾说谎;当门多萨从电视直播发现弟弟被捕时,情绪失控,是导致枪手向死者开枪的原因。

曾裁定女示威者“以胸袭警”罪成

2015年,时任暂委裁判官陈碧桥在屯门裁判法院处理多宗社运案件。

被推跌致鼻骨骨折的吴丽英被控在2015年3月“光复元朗”反水货客示威中以胸撞向总督察,陈碧桥指吴丽英虚构总督察非礼,用女性身份诬蔑总督察,裁定“袭警”罪名成立,入狱3.5个月。随后,美国《赫芬顿邮报》及《时代》网站、英国《独立报》都有报导判决。

2015年8月,新妇女协进会等团体于湾仔警总外举行“胸群出动”集会,抗议“以胸袭警”判决,有超过一百人出席。新妇女协进会主席陆洁玲当日批评“胸部袭警”理据欠缺说服力,忧虑这会成为拘捕异见人士的手段,促正视性暴力问题和关注正确的性观念。

平等机会妇女联席对判决感到荒谬和愤怒,谴责陈碧桥欠缺性别敏感度,将吴丽英的求助行为定义为立心不良、导致警员受袭,对当事人造成二度伤害,打撃女性举报的信心,纵容性暴力。

2016年9月,吴丽英与其余3名同案被告不服定罪及判刑,高等法院裁定驳回定罪,判刑上诉得直,全部被告改判感化及社会服务令等非入狱式刑罚。

陈碧桥曾称被恐吓

另外,连家伦在“光复元朗”中涉嫌以水樽掷向执勤中的军装警员,被控袭警罪,陈碧桥指罪行严重,但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及认罪,判罚款现金3千元;阮金正涉嫌两次踢向军装警员,陈碧桥裁定袭警罪成,监禁4个月。

2015年7月,陈碧桥称自己在“光复元朗”被告被定罪后曾受到威吓,使他担心人身安全。同年8月,警方以涉嫌刑事恐吓罪,拘捕一名“热血公民”成员。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