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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法官裁定公寓楼华人业主缴税600万元

卑诗省法官决定本拿比低层建筑业主需缴纳600万元的外国买家税的决定。(谷歌街景)

【大纪元2023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兰多伦多报导)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近日维持省府向一家公司征收600万元外国买家税的决定,该公司是与中共政府有联系的华人控股。

据CTV报导,法庭文件显示,这栋四层公寓楼地处本拿比Metrotown热门商业圈的威尔逊大道(Wilson Ave)5978 号,2018年8月22日,公寓楼被一家编号公司(1164708 B.C. Ltd.)以3,000万元的价格收购。2020年12月,财政厅通知该公司,它还需要缴纳600万元的外国买家税,因为注册所有者是应税受托人,受益所有人是外国公司。

1164708 B.C.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拥有人是2015年注册成立的环球鼎业资本有限公司( 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其唯一股东为中国南京鼎业投资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南京鼎业的大股东是陈麦林(Mailin Chen,音译),小股东是勇永金(Yongjin Yong,音译),两人自2009年8月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陈也是开发商中华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s (Canada) Co. Ltd.)的负责人,该公司是列治文橡树街桥(Oak Street Bridge)附近的桥港中心(Bridgeport Centre)商业开发项目的幕后拥有人。

法官威尔逊(Steven Wilson)于9月22日审理此案,并于10月24日做出裁决。

陈的律师辩称,根据《物业转让税法》(Property Transfer Tax Act),这些公司不应被视为外国公司,因为它们最终由永久居民陈麦林控制。

不过,威尔逊表示,相关法律对“受控”的法律定义“将不可避免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南京(鼎业)是一家外国公司,因此环球公司和申请人(1164708 B.C. Ltd.)也是外国公司。而威尔逊大道5978号是以申请人的名义购买的,因此需要缴纳额外的物业转让税。”

威尔逊表示,税法已颁布,并最终得到了卑诗省上诉庭的支持。“通过向外国购买者征收额外税款,来解决该省某些地区缺乏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以减少需求。”

“尽管我接受请愿者的意见,即立法机关无意向陈先生等人征收额外的(物业转让税),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陈先生没有义务缴纳这笔税款。在这种情况下,税款应由申请人缴纳。”威尔森写道。

威尔逊的结论是,税收评估“只是陈先生及其公司选择如何建构其事务的结果。因此,虽然从陈先生的角度来看,这个结果无疑是可以避免的,但这并不是一个荒谬的结果。”

陈担任南京市政协委员

陈先生曾是养鸭户,后来成为中国的旅馆和建筑大亨,并被任命为南京市政协委员。

2014年底,陈以近5,200万元收购了科技巨头马特里克(Don Mattrick)位于西格雷岬(West Point Grey)的豪宅。

责任编辑:严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