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

剑青检改吁遏止人头户 金管会三点回应

金管会资料照。(侯骏霖/大纪元)

【大纪元2024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剑青检改11日发表声明指出,人头账户是诈骗集团持续猖獗的主要祸首,认为金管会高举“普惠金融”大旗、滋养诈团,甚至不少基层银行员面对诈团成员恶意斥责闹事,只能道歉了事和配合。对此,金管会12日提出三点回应,并持续透过高检署联击平台汇整检警调意见,督促金融机构精进各项风险管理。

金管会银行局表示,第一,在人头账户管控方面,《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第13条即明订,有关银行应该拒绝受理开户的一些条件,包括列为警示账户或有其他高风险表征的情况;银行应从事前、事中、事后的管控程序来防堵人头账户。

第二,在客诉方面,金管会于去年7月本国银行总经理会议中,已与银行业者宣达,各银行为了防制诈骗所产生的客诉,在公平待客评核项目不列入客诉计算范围,金管会进行金融检查也会区隔处理,目的就是鼓励银行要勇于阻诈。

最后,金管会银行局指出,打击诈骗需要公私部门一起努力,政府各部门的充分合作也非常重要,金管会相当重视执法机关的意见,将持续透过高检署所建立的联系平台、汇整检警调的意见,以督促金融机构持续精进各项的风险管理。

此外,为健全保险业的发展、维护保户的权益,金管会保险局也将研拟“人身保险业办理分红人寿保险商品业务应注意事项”的草案,借此强化分红保险商品的管理机制,预定3月14日邀集寿险公会讨论,若未依照内控作业的处理程序,经查核属实可处罚锾60万至1,200万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