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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潮境保护区新制4/1上路 违规最高裁罚15万元

基隆潮境保育区新规定4月1日起上路。(基隆市政府提供)

【大纪元2024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基隆市政府31日表示,基隆潮境保育区新规定4月1日起上路,首创从事水域与陆域活动都有总量管制,且都须事先申请,以维护环境与游憩平衡,新制上路后,违规者依法最高可裁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

基隆市潮境保育区2006年设立后,市府、相关机关与热心民众持续投入各项海洋巡护、生态调查、栖地复育、自主净海净滩等工作,逐渐成为全台保育成效较佳的地区之一。

随着海洋游憩活动蓬勃发展,市府表示,当地在未有总量管制前,当地生态面临到新问题,例如潮间带遭众多民众踩踏、潜水不慎破坏栖地环境,或误闯当地渔船航行路线,影响渔民与游憩民众安全。

为减少过多游憩干扰,“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湾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2.0将于4月1日上路,实施总量管制分区管理,并增加休养期。

实施总量管制分区管理,市府表示,除既有“核心区”外,新增从既有“核心区”(含潮间带)向外延伸55公尺约3.6公顷海域的“永续利用区”,使保育区总面积从原本15公顷增至18.6公顷。

市府指出,禁止在“核心区”范围内,以任何方式采捕(含徒手及沿岸垂钓等行为)水产动植物或破坏栖息地环境行为,“核心区”陆域及水域从每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7时至晚间6时。

此外,“核心区”陆域潮间带每天以200人为限,并须由市府认证的解说人员带领进入,团进团出;“核心区”水域平日以200人为限、假日以400人为限,潜水者须具备国内或国际许可证照,并经市府许可,相关装备也要配戴市府许可的证件套。

至于“永续利用区”,市府表示,仅可从事经许可经营的渔业,并禁止有破坏栖息地环境行为,若民众有意在潮境保育区采捕石花菜等经济型海菜(藻)类,以设籍基隆市的市民(含渔民)及基隆区渔会会员为限,仅能以徒手方式采捕,且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至基隆区渔会提出申请,经市府审核通过后,才可在隔年全年度采捕。

新规定上路后,市府表示,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依渔业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