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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超时工作 亚尼克挨罚60万

【大纪元2024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劳动局8日公布今年2月分违反《劳动基准法》裁罚结果,共37家事业单位遭裁处,总罚锾金额为新台币245万元,其中以亚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遭罚60万元为最高。

台北市劳动局长高宝华表示,今年2月分罚锾金额前5名依序为亚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60万元)、悦鹤公寓大厦管理维护股份有限公司(17万元)、春天酒店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德盛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1万元)、新光三越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庄东贵(即东纬工业电机技师事务所)(10万元)、安嘉达事业有限公司(10万元)。

主要违法态样前5名分别为,未依法给付平日延长工时工资,计9家(24.32%);未逐日记载出勤记录至分钟为止,计7家(18.92%);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计6家(16.22%);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未发给未休毕之特别休假工资,计6家(16.22%);未依法给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资,计5家(13.51%)。

高宝华提到,亚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使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连同延长工作超过法令12小时规定,近5年内违法次数累计达4次。

北市劳动局强调,雇主除应依法给付劳工工资,维持劳工生计,并应积极补充人力,适当调度,避免使劳工超时加班及给予劳工足够的休息,以保障劳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触法。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