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撤离计划难产 中央吁全县动员
【大纪元2025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马太鞍堰塞湖9月23日洪灾后,中央携手花莲县政府已完成确保湖体稳定、堤防巩固、疏濬工程等3项目标,待撤离计划核定就能解除红色警戒。花莲县府表示,将严谨规划撤离3乡镇约8,500人,但乡内资源严重不足,盼中央主动协助;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前进协调所总协调官季连成直言,应动用全县资源。
花莲县府行研处长陈建村表示,经过这次洪灾,发现过去《灾防法》的现行规范已难应付堰塞湖溃流灾害,因此县府料敌从严,用比这次洪灾更严重的情况去拟定撤离计划,以撤离3乡镇8,500人为目标。不过,撤离计划由乡镇公所在第一线执行,但光复乡公所本身也严重受灾,许多同仁自己家里也受灾,恐怕难以执行。
陈建村说,撤离计划书草案盘点10处收容处所,只能容纳1,334人,希望能再多给一点时间,确认撤离对象的位置、动员人车数量、车辆类型等细节,县府会与中央前进协调所及光复、凤林、万荣等3个乡镇公所再次讨论。此外,依《灾害防救法》第35条第二项规定,县政府无法因应灾害处理时,中央应主动派员协助。
季连成:县府须动员全资源救灾
对此,季连成直言,一个县的量能不会不够,县府必须动员花莲所有救灾量能,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多间医院,征用替代役,还有国军部队,资源的盘点一定要非常彻底,而不是只看光复乡的资源,《灾害防救法》也明定县府可调用县内所有资源,其他10个乡镇的所有资源要全部投入在受灾区,全县盘点后若仍有不足,中央会再协助找其他县市支援。
傅崐萁:撤离依法由乡镇负责
巧合的是,花莲县立委傅崐萁13日在立法院质询时也提到,依《灾害防救法》第10条规定,撤离执行单位就是乡镇市区公所,与花莲县政府无关;傅崐萁指出,依过去台风撤离的经验,所有撤离工作由乡镇市区各公所负责,再把资料汇整交给县政府,县府是负责上报到中央灾害应变中心。
刘世芳:撤离计划需县长同意
内政部长刘世芳13日表示,马太鞍溪堰塞湖灾区现已完成疏散撤离计划,只要花莲县长徐榛蔚同意就会按照计划执行,但仍要请县府跟乡镇公所清查保全户、人员名单后,才能够反应疏散撤离状况。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仍维持一级开设,未来是否降级,需与前进协调所总协调官共同研判,确保坝体稳定、边坡监测,以及灾后清淤进度与复原重建等。
刘世芳说,目前灾区进出人员众多,包括志工与救灾人员,皆需纳入撤离名册与演练对象;上周已经返校上课的国中、国小生已经做了第一波包含地震、堰塞湖的专案演习,未来会按照进度执行。
清查保全户纳入兵棋演练
刘世芳指出,季连成讲得非常清楚,会有兵棋推演,因为目前灾区受损严重,包含道路交通、收容安置的场合也跟一般住家不同,所以要请花莲县政府跟三个乡镇公所把保全户、人员位置清查后,纳入兵棋推演或实体演练才能反映疏散撤离计划。
内政部书面报告指出,花莲县政府于10月7日光复乡灾后复原专案“中央前进协调所第26次会”会议中,提出“花莲县马太鞍溪堰塞湖疏散撤离因应对策研拟及推动计划”草案并作报告,相关部会、单位已提供修正意见并经总协调官行政院季政委裁示纪录提供该府。
另外,内政部表示,季连成亦分别于本月10、11、12日召开“花莲县马太鞍溪堰塞湖疏散撤离应变计划”讨论会,重要结论包括撤离模式应纳入志工、救灾人员、游客等于警戒区域非保全户之不特定对象。
内政部说,警戒区域范围请农业部调查后正式提供图资纳入计划、花莲县政府务必明确及具体说明需国军协助之数量需求等,并请花莲县政府尽速将计划签呈县长核定,于计划发布施行3日内办理兵棋推演验证,俟应变抢救清淤工作告一段落,尽速办理实兵演练,使计划周妥及可执行,确保民众安全。◇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