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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医院违建率达47.2%助火势蔓延 苏清泉缴1千万缓刑2年

【大纪元2025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屏东报导)屏东地检署调查2024年10月安泰医院大火9死案,查出与院区内有大量违建有关。现任立委苏清泉在2005年担任该院院长时,擅自要求厂商对院内已达法定容积率的建物违法增建铁皮屋,包含动力中心向上增5楼、向旁扩建与D栋大楼相连等,违反《建筑法》,缓起诉2年。

屏检调查,苏清泉于1992年9月30日至2007年8月31日、2008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止担任安泰医院院长。卸任后又担任荣誉院长迄今,并自安泰医院改制为社团法人起担任董事迄今,期间对于医院的营运与决策,具有实质支配权力。而他的胞兄苏威菘则担任安泰医院总务主管,负责院内之营缮工程等业务。

安泰医院原兴建11层楼的医疗大楼(即该院区D栋大楼)及1层楼的动力供应中心,2005年7月1日竣工取得使用执照,起造人为时任院长苏清泉,他也登记为D栋大楼的所有权人。由于D栋大楼已濒临法定容积率极限,无法再申请建筑执照增建,苏清泉等2人为扩大D栋大楼空间,未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即擅自委由厂商违法增建。

其中,将动力供应中心竟向上增建至5楼,材质为钢骨盖铁皮,并往一旁扩建至与东侧的D栋大楼相连接,且将各楼层连接处(即D栋大楼西侧安全梯处)原间隔RC墙打通装设一般钢板门;而D栋大楼南侧也扩建一栋6层楼钢骨建筑与之相连,内部空间相通;动力供应中心周围也增建机房,与动力供应中心、南侧大楼相连,内部相通。

检方认为,违建破坏原有防火间隔、防火区划,影响建筑物防火避难与使用安全,导致日后火灾发生时,火烟直接漫入D栋大楼安全梯,影响D栋大楼内部发生危险,苏清泉等2人涉嫌违反《建筑法》,但二人犯后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并在侦查中与全部死者家属达成和解。

检方审酌,安泰医院院区内所有违建都已拆除,现场恢复原状,且该医院长期提供屏南地区医疗服务,减轻偏乡居民就医负担,具有一定公益性,因此给予苏清泉、苏威菘缓刑各2年、1年,并分别向公库支付1千万元、500万元,苏清泉另须提供屏东县7个乡镇偏乡义诊服务20次。

对此,屏东县政府发言人鄞凤兰表示,去年10月3日东港安泰医院发生大火,造成9人死亡,这把火让东港安泰医院的大量违建、申报不实状况曝光,社会哗然,面对屏东地检署的侦结处分结果,对比9条人命及社会付出的成本,县府深表遗憾;相较明扬大火在4个月内快速起诉,本案明显不符合社会常理,产生法律秩序无法维护的忧虑。◇

责任编辑: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