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陈景生接捧后立场剖白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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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纪元记者1月21日讯】新上任的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忙于接受媒体访问,他向记者们披露了他对香港政府、《基本法》23条及香港法治情况的看法,以及公会今后面对政府所持的态度。

释法遗害法治最深远

法治来是香港的四大支柱之一(即行政司长曾荫权所指司法独立、公平竞争、资讯自由和廉洁政府),但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陈景生认为,释法、选择性执法等,是无助于维护法治,而当中遗害最大、最深的是释法。

政府不应有既定立场

他承认,在某程度上,法律是统治者利用的工具。不过,政府经常举出其他地方的法例,说明本港的法律已十分宽松,要求港人接受,是未有全面看整件事,他打譬喻说﹕“如果董建华说饿死人,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否等于香港要饿死人﹖”,他表示,若政府在真正咨询市民上,不应有既定立场。

陈景生并不同意香港法治是建立在浮沙之上,因为好的法治要有多方面的配合;如该地方市民的认同性是非常重要,还有是该地方是否有独立的法官、法院,以及好的律师行业配合,同时,亦需要一个好的政府,因为在一个践踏人权的政府的管治下,是不存在良好的法治。

拿津巴布韦喻港法治

谈到香港是否齐备法治所需的配套时,陈景生则例举了以下的例子:他说,Zimbabwe(津巴布韦)的大律师,是属于一个备受尊敬的公会,在一个律师会管理下,有二十多名大律师,亦有过一些好的法官,从前的首席法官是很好的,但有一个好坏的独裁者,使当地的法治荡然无存﹗

直指梁爱诗过多于功

关于传闻律政司长梁爱诗会于七月完成23条立法工作后退休,陈景生直指梁“过多于功”,他认为,梁虽然在拓展法律服务往内地方面,有一定贡献,但从释法、胡仙事件到选择性检控游行人士,均令人失望。

至于公会未来工作,他强调,公会不是压力团体或政治组织,与政府对立,当政府在法治问题上有错,公会是会“直话直说”﹔若事件很严重,他亦会用“很严重”的语言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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