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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与可口可乐之间的1元钱官司可望和解

【大纪元10月9日讯】今年5月15日,当时为百事可乐公司代言人的姚明指责可口可乐公司擅自在其产品上用他的肖像来做商业用途﹐姚明通过委托律师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停止将姚明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令可口可乐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可口可乐公司表示该公司是中国男子国家篮球队的赞助商之一,此前也用了印有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等人肖像的易拉罐来促销其饮料。所以可口可乐公司认为,他们使用的是中国男篮的集体形象,而不是单单使用姚明的形象。

这场官司将在本月20日在上海开庭﹐双方都表示庭外和解仍有希望。(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