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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瑞都案 刘泰英:依规定运用总统选举结余款

【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黄自强台北十二日电)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新瑞都等多起投资弊案及利益输送案,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应讯时表示,有关八十五年总统选举后结余款的运用,一切都依规定办理。

对于检察官今天讯问有关政治献金的问题,刘泰英在庭讯中表示,在八十九年总统选举前,李前总统即指示他广筹财源;有关捐款分成两部分,捐给国民党的部分,由国民党财务处开立收据,之后捐款并成立民生建设基金,而捐给“候选人”的部分,李前总统则指示他负责。至于捐款名单,刘泰英今天在庭上首度行使缄默权,并未透露。

至于在八十五年总统大选后的选举结余款项的交办 部分,刘泰英说,只有国民党主席有权动支,而李前总统也指示若捐款人要拿回,也可拿回去,其余由他和苏志诚处理,他将钱混在一起,分别放在两个账户内,除少部分随时动支,其余大多购买政府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