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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家人被公安虐杀、判刑、劳教、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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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黑龙江消息,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刘玉红于2002年8月20日被当地公安局迫害致死。刘玉红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劳教、被逼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3日报导,消息来源说,30多岁的刘玉红原是鹤岗市南山二中的教师。2002年4月16日晚,刘玉红及其兄刘振昌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并抄家。刘玉红被劫持到看守所后,一直以绝食抗议,后因被送进市中心医院。2002年5月中旬,公安局怕担责任,将刘玉红送回家中。之后,警察不停地对刘玉红家进行监视、骚扰、恐吓,由于长时间的迫害,刘玉红于2002年8月20日去死。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玉红一家人多修炼法轮功。其兄刘振昌被非法判10年重刑;其妹刘玉霞于2002年4月22日被警察劫持,被非法判劳教;刘玉红的父亲被逼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家中仅剩下老弱病残:年迈的母亲,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哥哥和刘玉霞年仅10岁的儿子。

鹤岗市公安局一女性官员证实刘玉红的死亡,但称她是有病死的。并让问具体办案单位国保处。 国保处女回答:“不知道,你别问。”红旗路派出所一男则称外人没有资格调查此案。

刘玉红的死亡令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上升至89名。至今已证实死于迫害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达5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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