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经济部发布观光工厂设置要点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15日讯】为辅导传统制造业转型,经济部发布“工厂兼观光服务作业要点”,依使用型态类别,允许厂商设置实作体验区、游客休息区、餐饮、零售、文化、休闲服务设施。

据中央社4月15日报导,经济部表示,曾经创造台湾经济奇迹的传统制造业,在生产成长逐渐上升后,面临大陆及东南亚等后进国家竞争,生产线逐步外移,制造业外移导致中高龄人口失业、消费力降低以及留下闲置的厂房。

经济部进一步指出,台湾 GDP已经有很久一段时间停留在1.2万至1.4万美元,如不改变思维与作法,很难突破1.5万美元关卡,未来最可行的发展途径是服务业国际化及制造业服务化。为此,鼓励制造业将具有观光、文化、教育价值的生产线提供作为观光工厂,制造业转型服务业成为一项可行方案。

经济部指出,凡是具有观光、历史文化、教育价值的工厂,都可以申请变更工厂用途,成为观光工厂。

经济部将准予设立的三类观光工厂,第一类是指只利用部分厂地作为观光服务用途。这类观光工厂,并未在同一栋建筑物内混合使用工厂及观光用途的设施,因此,可以不必申请变更营业登记。

经济部表示,这类工厂,可以在制造工厂外设置实作体验区及游客休憩区。实作体验区内,可以让游客参观工厂、实作体验、教育解说。游客休憩区则可以作为游客休憩、产品展示及贩售等相关用途。

要点中允许设置的第二类使用型态,则是在同一栋建筑物内,混合作为制造工厂及观光工厂之用。经济部将允许这类工厂,在立体混合使用的建筑物内,有部分面积可以设置餐饮、文化、休闲服务设施。但是,餐饮等相关产业所占楼地板面积,不得超过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的 30%。但属于此类的工厂,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变更工厂登记。

第三类的观光工厂,可以直接利用生产事业用地,申请变更为相关产业用地兼营观光服务业。可以设置实作体验区,作为工厂参观、实作体验、教育解说之用。游客休憩区得作为休憩、产品展示及贩售等相关用途。同时,可以利用变更为相关产业用地上,设置餐饮、文化休闲、零售等设施。(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