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要闻

丹麦司法部裁决 中共使馆刁难又一次破产

【大纪元7月11日讯】去年冬天丹麦一起引人瞩目的侵犯人权法律诉讼案件,于今年7月4日由丹麦司法部做出民事结论,在丹麦司法部民事公函中写道:‘经过了仔细的调查,司法部认为(GENTOFTE警察局)所述的这些理由不足以成为把法轮大法的请愿地点改变的原因。……’

整个事件要追述到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每天在中国驻丹麦大使馆前请愿的法轮功学员突然被当地警察生硬地并不加任何解释地命令:离开中国大使馆正门对面的地方,在24米之外的路拐角处请愿。

经过了解,中国大使馆向警察局的高层写了一份抱怨信,在信中,他们利用在“6.

4”前后,除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外还有别的团体的抗议活动,他们有意把不同团体在抗议时采用不同方式的事实混淆在一起,利用丹麦警察对法轮功的真相还不够清楚,对中国的情况不十分了解作为可钻的空子,把攻击、诬陷的矛头直接指向法轮功。

由于几年来,当地警察局(GENTOFTE)对法轮功的和平友好,一贯配合警察工作,以及遵守法纪等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因而不理会中国大使馆的三番五次的无理抱怨及要求。他们就绕过当地警察局,把抱怨信送到警方的高层,迫使当地警察局在上级的压力下,与他们达成妥协,把学员们至少挪到10米以外的地方。

针对这种变相的迫害与诬陷,丹麦法轮功学员立即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向媒体,向社会揭露这场民主国家里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一时间,此事引起丹麦公众一片指责。丹麦议会人权委员会直接过问此事,并为此召集会议,向学员们了解真象并向外交部长提出质询。人权委员会的副主席在电视上接受采访,批评警方的错误做法。当地警察局长在电视镜头前顾左右而言其他,无法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在社会的强大舆论压力下,一个星期以后,学员被当地警察友好地通知,挪回到离原来的请愿位置不远处,但不能在使馆正门的对面请愿。

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他们什么事也没做错,如果接受这样的安排不就等于认同江氏政权变相侵犯到丹麦人的基本人权,于是学员们持续向警察局及社会各层大量地讲清真象。在当地警察局仍然坚持原来决定,在2002年12月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就此案件向丹麦司法部提出了申诉。

在这为时长达半年之久的时间中,学员始终把此事作为江氏政权将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延伸到海外的实例,向丹麦政府,议会及社会各阶层讲真象。丹麦司法部最后意识到这个案例涉及到丹麦人民的基本人权问题。经过了层层的慎重考查和审理,丹麦政府最终还是以丹麦民族对人权,民主与和平的深刻理解的优良传统为重,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后续报导:7月7日,学员在经历了近一年的和平、理性的努力后,回到了中国大使馆正门对面的地方。在学员静静地和平静坐不久,在中国使馆的要求下,来了两位警察。

学员问:‘收到司法部的信了吗?’

‘收到了,但是中国使馆说你们挡住了门口汽车进出的路。’

‘几分钟前,刚有一辆车开进大门里。其实他们的24小时监控的摄像机最能说明问题,可以让他们拿出交通被挡住的摄像记录来。’

‘是的,我们可以看到,你们根本不可能挡住他们路。’两位警察友好地回答。 接下来,学员向警察介绍法轮大法以及在中国受到的迫害,两位警察饶有兴趣地听学员讲真象。

这场看似平凡的法律诉讼案件,其实不平凡。中国这个强大政治机器在江氏政权的运作下,对于法轮功这个和平的炼功团体运用了全国的人力、财力及所有的媒体,在海内外大量的进行诋毁及迫害。但丹麦政府明智的判决以及对人权的捍卫,又一次成功地战胜江氏政权的黑暗手段,让人权再一次得到正义的伸张。(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