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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报刊学者蔡明彦驳斥一国两制专文

【大纪元7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志远纽约十四日专电)康乃狄克州“共和美国人报”今天刊出中兴大学教授蔡明彦有关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专文。蔡明彦在文中强调,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可视为中国将国内打压异己的作法搬到香港,在“一国”之下,二十三条立法通过,将象征着香港人权与自由的进一步沦丧。

国立中兴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蔡明彦的这篇专文指出,九七之前,中国在与英国进行香港政权交接谈判期间,曾要求就基本法二十三条叛国罪和颠覆罪进行立法,但因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国强烈反对而作罢。

当时中国为确保香港顺利回归,表示愿意搁置二十三条立法,并许下“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五十年不变”等承诺。

然而蔡明彦指出,在香港回归不到六年的今天,中国迫不及待地在香港推动基本法二十三条“国家安全条例”立法,让世人认清所谓“一国两制”的真实面目。

他说,中国对回归后的香港,在经济上允许维持“两制”,用意在于利用香港现有的资本主义体系,为中国创造经济价值;但在政治上,中国坚持“一国”,不允许香港的“自治”威胁到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中国在香港推动二十三条立法的目的,在防范港人叛乱,条文中预设七项罪刑,包括叛国罪、分裂罪、煽动叛乱罪、颠覆政府罪、窃取国家机密罪、外国政治组织在香港从事政治活动罪和香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建立联系罪。

蔡明彦就法论法指出,香港的法律体系不同于中国。香港原属普通法与英联邦国家法律体系,必须根据案例与成文法,才能判定一个组织是否危害国家安全;但是在中国,取缔一个组织与否,全凭行政机构的片面认定。

因此,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授权港府保安局局长就禁制组织的上诉程序制订规则,无疑将判定叛乱团体的生杀大权交由港府行政部门。一旦通过立法,香港与中国对于政治团体的取缔,将不再有“两制”,而是“一国”。

蔡明彦说,中国在香港回归六年以来,陆续废除“人权法案”与“社团条例”、推翻香港终审法院审判、禁止法轮功学员入境,一连串作为已让各界对“一国两制”失去信心。

中国目前在香港推动二十三条立法,提出七项叛乱罪刑,由于定义不清,相关个人与团体无须涉及使用暴力,只要因言论或出版内容不见容于当局便可能触法。蔡明彦最后强调,这次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可视为中国将国内打压异己的作法搬到香港,在“一国”之下,二十三条立法通过,将象征着香港人权与自由的进一步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