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万象

保障隐私权确实重要(上)

【大纪元7月28日讯】“隐私权是什么?”当你被问到这个问题时,心里可能会响起“隐私权?老套啦!又是学者在唱高调”的声音。不过近年来,社会上出现许多个人资料被滥用的实例,值得民众重新思索“隐私”这个名词的切身关系。

首先,根据日前华视报导,有不肖业者在网路上贩卖民众个人资料,姓名、地址、电话“一应俱全”,甚至宣称只要区区1.5元即可购得,更恐怖的是,业者说:“许多资料是银行行员外泄的”。

前几天,媒体也大幅报导,有房屋中介业者在网站上提供法拍屋资讯搜寻,甚至连屋主身份证字号也公开让人浏览,因而遭到警方起诉。此外,几天前中时社论亦有学者对数位电视机上盒(set-up box)可能侵害隐私权提出警语,指出若不规范,你的收视习惯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卖了好几手。

其实,类似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实在是不胜枚举,例如以“便民”为宗旨的政府机关网站,竟然会因为民众电脑没有开启cookie功能,就无法进入!这意味着,若不让政府知道你曾去过哪些网站,就不能享受法规查询等政府所应提供的服务,做为一个公民,你有资格问:“为什么?”

如果以上的例子,你还是觉得不关痛痒,那么我们再进一步看看,这些资料被搜集后会产生多大的杀伤力。

再根据近日报纸的报导,台北市某博士班学生,因为接到手机恐吓,对方说:“我知道你住在xx路xx号,有人叫我向你寻仇,如果你汇款过来,我就放过你”。这个学生不堪连续电话骚扰,又因住址等资料确实被对方知悉而感害怕,终于付出钜款。和上述个人资料被银行行员“卖”掉的实例合起来讨论,你会发现: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其实,隐私权的面向广泛,以上所提到的只是“资讯安全”的面向,但已足够让大家产生警惕心理。主张隐私权一点都不重要、何必立法保障的人也可以思考,若隐私保障落实,上述恐吓事件就不至于发生,这样可以减少多少因资讯滥用所带来的成本!最起码,当恐吓事件不发生,警方就不必疲于奔命。且依传播、网路科技无远弗届的特性看来,类似的事件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除非,法律能尊重、保障每个人控制自身资讯流向的这项基本“人权”,而这点,早已为欧盟等国际法所明文承认。(待续)

(作者就读于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为研考会委托“隐私权保障机制:以健保IC卡计划为研究核心”计划研究助理)──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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