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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禁爬野长城

【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淳良北京一日电)从八月一日起,北京新增禁爬野长城等十三项规定,中国大陆有关部门称,基于保护文物,野长城不能随便攀登。

据今天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凡在长城上摆摊设点、组织攀登或攀登未开放的长城,刻画、涂污、损坏长城,破坏长城保护标志,危及长城安全等行为将受到处罚。除了禁止攀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还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等。至于北京八月新增的其余十二项规定包括:规范文字广告,不许乱改成语;语言测评,公务员要考普通话;食品安全,五类食品要有身份证;产品认证,不贴“三C”逐出市场;电梯安全,小孩乘电梯须有大人陪;人文关怀,救助站可暂住十天;房屋拆迁,无证新建房拆迁不认定;投资创业,个人也可投资开发区;出国签证,赴美签证政策有变化;居民休闲,小区文体设施不能少;人才招聘,中介机构准入放宽;出行参考,部分列车车次将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