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

起诉江泽民 港日人士肯定伸张正义

【大纪元8月19日讯】(大纪元时报记者赵晓慧/台北报导)信仰自由及人权,是检视中共信守对香港“一国两制”承诺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陈水扁总统在内的人士表示,北京当局已有违承诺;对于全球起诉江泽民违反人权,港日人士肯定是伸张正义并是值得努力的作为。

据观察家指出,制定《基本法》二十三条,是为了提供北京镇压香港异议团体的法源,除了言论及新闻自由之外,信仰自由在香港也备受威胁。

九七回归之后,天主教及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开始受到严密的监控;近期美国宗教委员会,也遭临时被拒访港而延迟访问中国。

对此,陈水扁总统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国际研讨会的致词中表示,只有反民主的政府才会剥夺人民的基本权利。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白乐崎认为,美国宗教委员会入境香港受阻,显示北京违背“一国两制”和“五十年不变”的承诺。

二十三条更受争议的是“域外效力”,亦即适用于香港以外的国家与地区。“全球反二十三条联盟”台湾代表朱婉琪律师表示,该联盟已争取十二万台湾人民的签名,反对该立法的域外效力。

一般认为,制定威胁人权自由的《基本法》来自江泽民的指令,江泽民更多打击人权的丑闻,近期由“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揭露而曝光,该联盟由欧、亚、美、澳等四十多个民间团体在八月三日于巴黎成立。

江泽民的具体罪状包括:掩盖六四屠杀真相、迫害宗教信仰、打击异议人士、控制媒体封锁互联网、秘密出让国土、捏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嫁祸法轮功、隐瞒萨斯疫情。

香港《开放》杂志总编辑金钟表示,起诉江泽民非常值得努力。若比较毛泽东、邓小平及江泽民三位领导人的人权纪录,邓小平的温和进步过于毛泽东的残暴,但江泽民与邓小平相比,特别在对待法轮功的态度上,却显示非常恶劣的退步,是犯罪的。

东京外国语大学前校长中山岛岭雄说,起诉江泽民是伸张正义,法轮功只是修养身心的团体,在中国却被当作“邪教”镇压,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因此控告江泽民是理所当然。

──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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