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

平价住宅新条例出台

【大纪元8月31日讯】8月25日州平价住宅理事会(Council on Affordable Housing)针对1985年以来新州实行的公平住房条例(Fair Housing Act )要求州属范围内566个市镇必须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平价住宅,提出了一个详尽且颇有争议的变更方案。理事会的提案拒绝对成长中的郊区市镇实行近20年来的旧式分配方案,即所谓的“公平分配(fair share)”一个涉及诸如该市镇开发中可利用的土地、工作机会、房地产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复杂方案。取而代之的是要求他们将平价住宅和公寓作为新的商业及住宅开发的一部分。根据新的所谓的“成长分配(growth share)”条例,那些拒绝新的开发的市镇不再被要求为低收入居民提供住房。

  新的条例规定,各市镇每新建10套市场价格的住房中必须有一套以平价出售或出租给低收入者。此外,各市镇在1999年至2014年间由新的商业或工业项目创造的每30个就业岗位也必须提供一套低收入住宅。新条例的另一个重要变更是允许将各市镇内的低收入老年公寓折半算入其必须提供平价住宅的指标,而现行条例只将其折算为平价住宅指标的1/4。

  这个新条例今年10月份将在新州register上公布,并在60多天的公众听证期间进行辩论,最早也要到明年一月才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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