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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通过新宪 6月大选

【大纪元1月5日讯】〔自由时报编译陈成良╱综合喀布尔四日外电报导〕经过三周的反复辩论与协商,由阿富汗全国五百零二名代表组成的“大会议”四日通过神学士政权垮台后的第一部总统制的新宪法,为阿富汗今年六月举行首次民主选举铺路。

  大会议主席穆加达迪在与会代表达成协议后表示:“我邀请各位起立表示。”五百余位代表纷纷起立表示支持。

  穆加达迪四日稍早说,大会议经过三周立场歧异的辩论之后,已就新宪法达成协议。穆加达迪告诉五百零二位与会代表:“这是个获得伟大尊严与快乐的机会,大会议的代表已就宪法达成完全协议。”

  这份宪法草案在去年十一月初提出,并在过去三周经历多次辩论折冲与条文修改,大会议于上月十四日揭幕,原预期进行十天,但因各方对总统职权及官方语言等部分条文存有相当歧见,直到四日才对这部历史性的宪法达成协议。

  宪法全文共一百六十条,在总统职权方面,新宪法决定采行对过渡政府领导人卡尔札伊有利的总统制。根据新宪法,总统为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有权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拥有推动立法的广大权力。不过新宪草规定总统之下设有两位副总统职位,而不是原先提议的一位。

  根据新宪法,阿富汗部会首长将只准持有一本护照,拥有双重国籍的部会首长或可能成为部会首长的人,是否适任,需由国会来考量。

  至于在官方语言问题上,新宪法将最大种族的普什图语和达利语(塔吉克语)列为官方语,但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在他们活动的区域也被视为官方语言。

  界定官方语言可说是代表间意见最分歧的问题之一,少数民族像乌兹别克人担心他们会在新宪法中遭到冷落。

  宪法也明文规定,妇女享有和男性平等之权利,全国人民应享有免费医疗,政府应保障身心障碍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之权利,这些条文乃是人权团体力争之后的胜利成果。

  新宪法规定,国会大选和总统大选应同时举行,修改了原本要求两者间隔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阿富汗已排定在六月举行首次大选。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