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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越妻 刘正祺判刑四年半

【大纪元10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孙义方、周敏鸿╱综合报导〕越南新娘段氏日玲遭虐待案,台中地院审结,列出段氏遭到八项不法虐待,昨天依使人为奴隶罪、遗弃罪判处段氏的前夫刘正祺四年6月,判处刘的前妻林丽如两年6月;被告在法院审理中均否认犯行,都拿出重大伤病卡,作为免责的抗辩,不过,林丽如在法庭上的供述,成为刘正祺涉嫌虐待段女的重要佐证。

段氏日玲得知判决结果后说,谢谢法官还她清白,也希望此事到此为止,不过对方如果仍要上诉,她也会尊重台湾的法律坚持到底;段氏日玲委任律师林琼嘉也表示,段氏目前希望能留在台湾,希望政府能以特例方式,发给她永久居留权。

虐待越南籍妻子的被告刘正祺,昨被宣判徒刑后,刘某及其老父都待在家中,不对外回应。

法官在审理全案时将被告两人送台中荣总进行精神鉴定,认定刘某有智力退化,但未达智能不足,没有精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情形;而林女往年无任何精神疾病就诊纪录,在此案案发后连续就诊,而取得忧郁症之重大伤病卡,显然是因临讼而造成内心忧虑及不安,认定当初核发重大伤病之医院诊断有误;法官也依此认定,两被告都没有免责的条件。

判决书指出,被告刘正祺与林丽如原为夫妻关系,刘某为了传宗接代及事业能东山再起,希望能娶妾改运,获得林丽如同意办理假离婚后,到越南迎娶段氏日玲回台,但三人生活约两个月后,段氏没有受孕,刘某事业也没有起色,生活的不顺遂加剧,刘某都怪段氏,被告两人从九十一年7月至九十二年2月,拘禁段氏,给予一连串不人道待遇。

判决书列出刘、林两人施加于段女身上的八项虐待,甚至强迫段女承认是酒店小姐,拍下段氏自己承认十大罪状之录影带两卷,最后将段女弃置在台中火力发电厂附近,段女当时已奄奄一息,经路人搭救报警,当时体重仅剩二十九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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