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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调会条例 马英九:大法官解释前应推定合宪

【大纪元10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7日电)台北市长、中国国民党副主席马英九今天被询及,对于法务部长陈定南等人上午拜会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时,质疑真调会违宪违法的看法,马英九表示,大法官做出解释,宣告某一条文违宪前,这个法律都应被推定合宪,这是最基本的法治精神。

马英九下午在第四届“总统教育奖”北市得奖人茶会后,接受媒体询问指出,一个法律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后,应具推定合宪正当性,无论司法或行政机关都须遵守,不能自己当大法官,认为某法律违宪,只遵守合宪部分,不遵守违宪部分。

马英九说,若司法或行政机关可选择性认为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的法令可部分执行,台湾就不能算是法治国家,这绝对不是法治国家应有态度,希望全国公务员体认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