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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君行及刘山青非法集会案九度提堂

【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2002年11月中旬,被警方引用《公安条例》分别控以举行和协助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名而重案组拘捕的陶君行及刘山青,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第九度提堂,法庭决定将案件排期到明年1月4日聆讯。

对于法庭的安排,刘山青认为政府早就不应该控告他们。陶君行及刘山青案件仍需等候到明年聆讯,是因为案件能否成立要视乎“长毛”梁国雄等“非法集会”一案终审上诉结果。开审前“四五行动”及反政治迫害委员会在法庭外声援两人,抗议政府政治检控。

民主党曾就政府检控刘山青和陶君行一事提出强烈讉责,认为政府的检控是属政治性检控,批评无理检控和平请愿人士,削弱和平请愿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指“长毛”梁国雄“未经申请举行集结”的案件,现仍等候判决,政府正常和合理的做法应是等候判决,才决定如何处理新的(陶和刘案)检控工作,政府在判决前检控其他人士,令人不能不质疑政府当时是否受到什么政治压力。

“四五行动”的刘山青和前线执委陶君行于2002年11月15日,被警方引用《公安条例》分别控以举行和协助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的罪名重案组拘捕,控告两人于当时举行及协助未经批准的集会,并由遮打花园游行至中环警察总部。

该次行动是抗议警方以“非法集会”的罪名于同年5月10日拘捕学联成员冯家强、卢伟明和梁国雄,指控3人于2002年2月10日在未得到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情况下,组织超过50人游行到警察总部,抗议法庭重判一位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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