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不当党产209亿 3/4已被移转

【大纪元11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将展开第三波追诉党产行动。行政院律师团昨日表示,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应返还政府资产现值共达新台币两百零九亿元,但实际返还仅有百分之三,而且有高达百分之七十五、约一百五十七亿的资产,已经移转第三人或被征收使用。

有关后续处理策略,律师团指出,已移转第三人部分,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按照市价赔偿,至于遭政府征收土地,得按征收补偿费加计百分之五利息请求赔偿;至于仍未移转出去的资产,行政院除持续与国民党协商外,并可视具体个案情况提起诉讼。

目前律师团正研议诉讼的标的,还包括国民党中央党部大楼以及花莲民勤段现值近八百七十万的土地。

在已移转第三人的部分,最为显着的个案就是原中广公司位于仁爱路土地。律师林永颂表示,该笔土地公告现值一百零二亿元,民国八十七年底先以八十八亿卖给国民党的中投公司,之后又以九十亿元出售给宏盛建设,中广应按市价赔偿。

林永颂进一步指出,依财政部国产局所提供资料,台北市仁爱路土地是中广公司接管日治时期台湾放送协会各地支部财产,当初是以“作价转让”方式移转所有权,但翻遍土地登记,不仅不动产转让登记实务没有这种登记原因,实际上国民党及中广也没有支付任何价金给政府,完全违反国有公用财产不得处分私人等强制规定,其物权行为应属无效。

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昨日率台湾财政部次长李瑞仓、律师团律师林永颂、李胜雄等人召开记者会,说明追讨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党产相关事宜。

律师团说,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或使用国家各类不动产面积共二十五万四千六百三十七平方公尺,总现值达新台币二百零九亿元,其中仍登记为国民党或其附随组织者占百分之十八,移转第三人所有或被征收者占百分之七十五,抛弃所有权办理国有登记者占百分之三,无偿使用国有土地者占百分之二。

律师团并进一步归纳五大类型包括:

一、因转账拨用取得的国有特种房屋及坐落基地。

二、早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移交国民党经营的日产戏院,如中影所属十一家戏院,律师团建议其中若中影已有设定他项权利者,应于返还政府前办理涂销登记,否则应按市价赔偿。

三、中广公司接管日治时期台湾放送协会各地支部财产,包括台北市仁爱路基地、行政院已提讼的板桥民族段土地等。

四、政府征收却登记为中广公司所有的财产,这以台北县八里乡土地为主。

五、实践大楼及实践堂基地,土地本为国有,建物却为国民党所有,律师团建议如协商不成,可考虑提诉讼要求拆屋还地,以及偿还五年相当于租金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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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批政院不管大事 变成党产院

〔自由时报记者王寓中╱台北报导〕针对政院新一波追讨党产行动,国民党发言人张荣恭昨天表示,一切依法处理,他提醒行政院不是要主张什么就主张什么,放着大事不管,而成为专事追讨国民党党产的党产院。

他表示,党产的事,政院如能举证,国民党百分之百配合,但若应受法律保障的部分,就请政院不要再在党产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