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高院裁定留宿不属超时工作

【大纪元11月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高等法院裁定一名房署福利员,通宵在长者屋候命不属超时工作,因候命期间可在宿舍内自由活动。

高院法官指,公务员条例已清楚界定超时工作,原诉人在候命期间可在宿舍内自由活动,如需处理突发事故,亦可获得超时补薪,故不属超时工作。

原诉人入禀高院指,他每周最少两次需要在下班后,在公屋宿舍内留宿,随时候命,通宵候命并没有额外报酬,要求高院釐定留宿候命是否超出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