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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莹﹕反媒体污名化现象

【大纪元3月11日讯】近年来,台湾媒体乱象频生,屡受批评。然而,监督、制衡媒体的机制与力量却难以成形。高度商业竞争的媒体产业环境,徒然显得媒体自律的呼声天真可笑;而泛政治化的媒体社会环境,似乎已更难让中立媒体监督及教育机制的产生。

媒体多元化的自由表现,是社会民主及进步的一环,然而夸大耸动、未经查证、错误报导、污名化社会弱势族群、激化社会恐慌情绪等情况,一直到现在还是未曾改变;甚至有愈演愈烈的情况。

三月二日,台北县新庄市发生一则人伦悲剧,晚间电视新闻大幅报导之后,三月三日的各大报纸也用斗大的“躁郁症父持斧砍伤两女”跟进。一个失业又欠债,连健保费都缴不出来的父亲,逞凶后落寞的表示:“希望女儿投胎做有钱人”;这个事件的背后隐含的问题,不只是信用卡恶性循环的悲哀、社会中下阶层高失业率、社会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阴影而已。

对一般大众、甚至主管机关而言,此时此刻都应该开始努力去正视,媒体在商业竞争及时效压力下,对精神疾病的错误认知、忽视由专业鉴别诊断的影响;更遑论层出不穷的社会事件,到底有多少比例是精神心理问题的起因、还是结果。

以上述人伦悲剧的事件为例,从专业精神医学角度来看,这位父亲被冠上了“躁郁症”的病名,为其错乱暴力的行为做解释;从他被逮捕后静寞黯然的神情观察,然而他也可能是精神官能症、或其他的病症,早就急需社会支持、好好治疗的。

精神疾病患者绝不能与暴力行为画上等号,统计数据中也没有明确的正相关系数证明精神病人有较高的攻击性;警消人员在掌握媒体发声工具的同时,应该有足够的精神疾病的专业予以鉴别诊断,而媒体则应做第二个查证新闻守门人,才能发挥正向的社会教育功能。

现在的媒体,要的只是麻辣新闻,因为麻辣而导致来不及查证、或轻忽查证过程的严谨;导致的结果,就是对所有精神疾病病症及患者全部一体看待,也相当的不公平。

综观媒体上曾出不穷的政治或社会事件,在新闻真实性的表达中,处处充满着令人不安及错误的讯息。或许从政治角度来说,政治是主观的,端看阅听人如何解读;但是攸关弱势团体事件经由媒体的发声或撰写,即使立意良好,却往往因刻意要求耸动、煽情及时效性,产生了“污名化”的负作用。这个负作用,站在精神医疗及预防医学的角度,对社会问题造成的影响,尤其令人担懮。

“媒体新闻处理失当”可能包括以下各种情况:

1. 盐洒伤口

记者采访时未顾虑当事人感受,例如,记者采访死者家属,追问家属“你母亲死了,你有什么想法?”

2. 煽情夸大

过于强调“死亡”事件、人数,而忽略其死亡原因,以及适时引导反思及预防教育。

3. 血腥残忍

媒体刊登或播放过于血腥、残忍的镜头,例如跳楼流血、心智不足、重病挣扎等。

4. 生煎隐私

媒体公布应保有隐私权者的资料,不宜贸然公布姓名,或是暴露出足以让社会大众猜测出他是谁的相关资料。

5. 谣言四起

未经查证的新闻指的是,媒体未能为新闻提出有力证据佐证,例如媒体报导坊间谣言、媒体直接引用未具名的消息,却未采访此文章作者或求证其他专业相关人。

6. 选择性的暴露与理解

媒体到底该用什么角度报导事件,是从政府决策、社会大众、还是相关事务的专家?是否引用了立场或专业判断相左的人?不同角度未必冲突,但是如果记者总是从特定角度切入新闻、主观为事件下诊断,对当事人以及相关疾症的人都是不公平的。

7. 统计数字的迷思

。有的时候,媒体为求耸动,喜欢数字报导统计、也喜欢排名;但有的时候这些数据,并代足以代表事实或演绎出社会深层问题。

8.有关事实资讯的确认

许多攸关事实的资讯传递含混不清,有误导民众之嫌,警政单位的研判、媒体的报导,都不是专业医疗人员,如果媒体随知随报却未能查证比对、资讯纷杂,对社会大众来说,恐将增加对精神相关疾病的误解,社会同理心及面对疾病的勇气,也都将因此而沦丧。

想想看,在竞争力过度的社会文化里,人心脆弱,导致压力及情绪管理失控,正当精神医疗服务专家、公益团体及有志之士,想凝聚力量协会大家一同面对日益增多的精神疾病压力时;媒体及社会环境却提供了一则则可能导致社会大众认知错误,甚至未经专业协助鉴别的精神疾病诊断讯息,是多么的令人沮丧和不安啊。

而我们的下一代正在看着我们构筑一个没有同理心的社会,但愿媒体在处理疑似精神疾病导致的社会案件时,能以严肃的态度,寻求更具专业及公信力的报导。让我们的下一代在成长过程中,能试着用同理心对待每一个人;而在面对重大社会事件时,能有更多的力量接受自我考验及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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