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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小学教改遇阻碍 地方要求更多弹性

【大纪元4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俞慧芬综合编译报导) 美国联邦政府近年来在教育改革上的最大动作是实施针对中小学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也叫“中小学教育法案(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ESEA)”。

该法案2001年在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并开始全面贯彻实施。“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要求学校对所有3到8年级的学生,都要进行阅读和数学的测验,以证明他们每年都有适当的进步,至于一些不同种族、语种或是经济情况较差的弱势团体,也要证明他们有稳定的进步。联邦政府的目标是到2014年﹐每个在美国就学的儿童都能熟练地阅读英文和掌握数学。它是布什总统上任以来第一个进入实施阶段的法案。拥护这项法案的人表示,这样的措施可以使学校有责任感﹔反对的人则批评说,联邦政府只把这种严格的要求加诸在学校上,却没有提供适当的经费。本文就“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作一综述。

*“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

“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是一个全国性法案﹐它要求每个教室的教师都通过资格认证﹐每个学校都要为学生的进步负责。根据这一法案﹐联邦政府要对每一所学校进行评估﹐来决定该校是否满足“适当年度进展”(adequate yearly progress﹐即AYP)。如果学校或学区不能通过AYP﹐那么这些学校会被列入“需要改善”的学校行列。每个学校都要求自行公布评估结果﹐家长也可以到各州的教育主管网站去查阅评估结果。

评估的项目不仅包括学生的测试成勣﹐而且还要求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必须占学生总数的95%以上﹐同时也看有多少学生毕业以及教师的胜任程度。

“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对学校的评估分为9个学生类别﹐它们是﹕所有学生﹐白人学生﹐黑人学生﹐亚裔(含太平洋岛屿)学生﹐南美西班牙族裔学生﹐美国印第安人学生﹐痴呆和有先天障碍学生﹐和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及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如果学校连续两年都通不过AYP标准﹐该法案要求家长可以选择将学生转学到同一学区中更好的学校去上学﹐而转学费用由学区自己负担。比如﹐某个第一级(Title I) 学校如果连续两年没有达到“适当年度进展”﹐将要面临制裁﹐包括必须提出一个改善计划﹐让学生转学到更好的学校﹐或由州政府接管和重组该学校等。第一级学校指的是那些在联邦教育资助计划下﹐因具有高比例贫困或少数民族学生而收到联邦政府额外资助的学校。

根据这一法案﹐如果学校三年通不过AYP标准﹐从低收入家庭来的学生有资格享受由联邦政府补助的辅导、补习和其它教育服务。如果四年后还通不过﹐学区必须实行纠正计划﹐包括替换教职员工或采用新的中心课程。如果五年后还通不过﹐学区必须提出计划重组该学校﹐包括以承包(charter school)的方式重新开放、启用全新的教职员工或交由其它有关部门来处理。

*法案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两年来在美国各州的实施中,发现了一些不合逻辑的地方和出现的问题。

根据今日美国3月12日的报导﹐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坐落在贫民区的马歇尔高中连续两年登上联邦政府“需要改善”的学校名单。根据“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的条款,该校的学生们可转学到波特兰的其他较好的高中﹐结果将近40名学生已转学。为了能减少学生流失同时提高学生的成勣﹐该校人员愿意采用加强课后辅导的办法来实现这一目标﹐但“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规定,除非学校连续三年被列入表现低落的名单,否则课后辅导老师的经费不会由联邦政府支付。

这一规定不合逻辑的地方在于﹐在达不到AYP要求的第一和第二年﹐学生最需要课后辅导才能提高成勣﹐从而使学校能通过AYP﹐可是联邦政府在头两年却不提供课后辅导的经费﹐而让学校通过其它办法来解决。许多学校认为﹐转学的措施应是在其他改善学生表现的努力都无效后才被考虑﹐所以联邦政府应该在学校通不过AYP的第一年﹐只要学校肯采取措施来改善学生成勣﹐就开始提供经费帮助学校达到目的﹐而非第三年才开始帮助。

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即使学校测验了94%的学生(一个相当高的比例),而法案要求95%学生接受测验以追踪他们的课业进展﹐而这1%的学生(可能就是几个人)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比如医疗或家庭等﹐不能参加测验﹐学校还是会被认定没有通过AYP。这也是全国90,000公立学校中有将近30%的学校在去年秋天没有达到法案要求的原因之一。这个数字比真正被教育专家评鉴为有问题的学校的数字多过两倍。

再有就是法案本身的条款和联邦政府的法案实施均显出弹性不够。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KPLC电视台报导﹐路易斯安那州的教育总监皮卡德(Picard)说﹐在实施“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时﹐因为美国地大面广﹐各地的学校差别很大﹐一刀切的做法无法适应全部学校。皮卡德说﹐象爱荷华(Iowa)﹐内布拉斯加(Nebraska)和爱德荷(Idaho)州﹐学校是由当地市郡政府控制﹐而非由州政府控制﹐如果联邦政府没有足够的弹性﹐法案在这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有许多学校做了不断的努力来改善学校的评估结果﹐但当联邦政府的评估是针对族裔、家庭收入和需要特别教育来划分的类别时﹐仍然可能得低分。

最后﹐有学校报怨说﹐政府并没有对这些可预期的困难做出反应,反而不愿对正进行到一半的努力去做一些及时的修正。在一些地区对如转学等议题,教育部门极度地坚守僵化的规定。在其他地区,教育部门甚或提供不适当的指导以符合该法案所定下的严格标准。

*法案实施面临地方阻力

“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经过两年全面性的实施后﹐在各州正面临着许多阻碍。

2004年3月,印第安那州教育委员会投给这个法案不信任票。奥克拉荷马州议会在2月也同样投不信任票,加入十二个对该法案投不信任票的州的行列。甚至连该法案本身的起草者,麻州民主党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参议员亦承认该法案有必须修正的瑕疵。

据维吉尼亚州The Connection报纸3月18日报导,目前包括维州在内,已经有24个州要求部分修正这个法案或排除适用该法。

贯彻法案所需额外费用也是造成地方阻力的因素之一。许多专家和教育人士指出,这项新法案到底要地方支出多少经费,至今还无法确定。

许多地方纷纷向联邦政府提出诉求﹐要求仔细修正此法案﹐增加联邦对学校的支持以及删掉不合理的要求﹐同时鼓励更多学校努力地符合法案想达到的目标。这些修正包括:

— 让课后辅导能更早提供。让学生们从失败的学校转学是合理的。但是在课后辅导之前就要求转学﹐会剥夺学校一个改善学生表现与学校整体评价的有用工具。在马歇尔高中,200个今年原本要来上该学校的学生选择改上其他学校,大部分是因为去年40位学生转学而造成的影响。

— 修改特别教育规定。专家和教育人士认为﹐法案中设定的目标,即确保90%特殊教育学生和其他学生一样具有同样的学习水准﹐整个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能不切实际,因为有学习障碍的学生能赶上其他学生的概率是相当低的。学校需要更多的弹性来决定多少特殊教育学生能够以一个正常速度处理学校的功课。

*教育部做出调整

根据今日美国报导﹐教育部长络德-佩吉(Rod Paige)说他的部门已经在法案的实施上做出调整﹐以回应日益增加的来自地方的诉求。例如,在今年2月﹐教育部终止一个要求各州必须对非英语系国家且刚入学的学生作阅读测验的规定。佩吉上周在全国学校董事会联合会的年会上说﹕“我们在倾听家长和教育人士的意见﹐并由此做出调整。”

根据The Ledger报报导﹐在法案实行以来﹐已做了4次大的调整﹐放松法案中的某些要求﹐ 比如第4次的调整产生出一个新的措施﹐使得各州更容易计算测试学生的人数。根据这一新措施﹐学校可以在3年内取学生参与比例的平均值﹐所以学校可能会发现较先前更容易达到95%的目标﹐而且学校不用把缺席考试或因医疗原因而需补考的人数计算在内。

这一改变纠正先前提到的一个问题﹕有些学校仅因为有几个学生没能参加考试而通不过AYP。

佩吉说﹕“这个法案制定95%的参与率是为了让所有的孩子都能被评估﹐但是我们已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几个缺席学生使得本来可以成功的学校变得达不到95%标准﹐从而使该校通不过AYP。”(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