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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官员:大陆不宜以政治干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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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纪锦玲台北六日电)最近传出大陆当局可能对支持台独的台商进行“经济制裁”的消息,政府财经高层官员表示,相信这仅是项传闻,从全球化大趋势来看,两岸经贸关系应向前走,不能向后退,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行政院经建会统计显示,近14年来,台商对大陆地区投资比重逐年扩大,1991 年台商对大陆投资占台湾对外投资比重 9.5%,1997 年占 35.8%,到 2003 年占53.7%,比重数字成长相当惊人。

台商到大陆投资,大致可分两阶段,早年以传统产业为主,台商为了台湾劳工、土地成本高涨,不得不对外寻找廉价劳工,降低生产成本,有的南进,往东南亚;有的西进,往中国大陆。

到了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台商在东南亚投资铩羽而返,转而西进。

2000年中国大陆加入WTO后,市场自由化,外资获得较公平竞争机会,外资投入大陆市场资金不断扩张;台商面对这股潮流,无法自外于大陆市场,赶着到大陆“卡位”。

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统计,2000年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26.1亿美元,较1999年成长了一倍多(108.1%)

2003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46.0亿美元,较上年成长19.1%,占台湾对外投资比重53.7%,今年一到四月台湾对大陆投资17.4亿美元,占对外投资总额65.7%。

大陆商务部统计,2003年台资实际到位金额为33.8亿美元,占大陆吸收外资比重6.3%;协议投资金额则达85.6亿美元,占大陆吸收外资比重的7.4%。

两岸加入WTO后,台商到大陆投资不再像早年传统产业“打带跑”形式,而是大量资金、长期投资计划,如台积电八吋晶圆厂、华硕、仁宝、明碁等大厂即是,他们是为全球布局,而去开拓大陆市场,竞争的对手是美欧英特尔Intel、Nokia、南韩三星等大厂。

官员说,台商往大陆投资,双方是互利的;大陆因为外来资金,增加了就业机会,提升出口、消费,更创造高度经济成长;台商方面,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值与获利,开拓另一片市场天空。

这些年,台湾电子产业上市公司具有“大陆概念股”者,如鸿海、仁宝等,在大陆的产值都已经超过在台湾的产值;台湾奇美公司在大陆投资的ABS厂,产能可说是全世界最大规模。官员说,大陆当局应体认两岸经贸关系,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不宜以政治干扰经济,对台商形成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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