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将强制投保业务责任险
【大纪元7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政务委员胡胜正昨天审查完成“会计师法修正草案”,特别引进会计师责任保险制度,强制法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投保业务责任险,个人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则应投保业务责任险,并加重对非法执业的处罚,凡未取得会计师资格而刊登广告或招揽业务者,行政罚锾将由现行3千元以下,大幅提高为60万至3百万元,而且得连续处罚。
同时,为遏止长期以来的借牌恶习,修正草案对于未取得会计师资格就擅自执行会计师业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雇用执业会计师执行会计师业务者,特别加重刑罚,由现行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提升会计师执业品质方面,草案增订会计师如果承办财务报告查核签证有疏失情事,有关惩戒决议结果应适时公开周知。
为加强会计师的独立性,修正草案明定,会计师从事管理咨询或其他非签证业务而足以影响独立性时,就不得承接财务报告的查核或核阅工作,并授权业务事件主管机关可以视监理需要及公共利益考量,发布独立性的相关规范。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期局局长吴当杰解释,简单来说,就是未来只要会计师从事非审计业务咨询工作,有可能影响其审计业务时,各业务事件主管机关将可以强制规范会计师的轮调期限。
为加强会计师公会自律功能,修正草案明定应成立全国性会计师公会,并规范全国会计师公会应于章程订定会计师业务评鉴、职业道德、纪律等委员会组织及执行要点,至于现有的地区性公会仍将维持,并应接受全国公会的督导。
吴当杰表示,这次“会计师法”的修正,将可以健全国内会计师执业环境、促进国际接轨、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永续经营,并提升会计师执业品质,以及保障投资人权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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