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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叶国强的一封公开信

【大纪元8月1日讯】叶国强: 你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奋勇跳下金水桥,抗议政府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利用非法手段霸占、掠夺人民的财产、剥夺人民的生命。你的献身精神传遍了全世界,你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中国人民的骄傲。

你原本过着衣、食、住不愁的美满生活。然而、政府打着给人民改善生活的旗号,强行霸占了你的房屋,抢走了你家的财产,你年迈的父母被政府官员扔到远郊区大街上奄奄一息、无人照顾,全家被迫流离失所、到处流浪、沿街乞讨。为了让全家有一个栖身之地,你以和平的方式到各个上级政府机关门前请愿:“要求政府遵守法律,退还房屋和财产”。但是,那些腐败官员们为了掩盖他们的罪恶,竟然采用卑鄙无耻的手段迫害你。

天气越来越冷,年迈的父母无法安置,走投无路的你深感内疚,无法面对全家,绝望的写下遗书,在遗书中你告诉全家人说:“我找毛主席评理去了”。然后,只身来到金水桥上,含恨跳下寻求一死。你的伟大壮举感动了上帝,又回到了人间,死而复生的你被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二年。

自杀被判刑是多么的荒唐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凭空捏造罪名,只有当今的中国政府才能做的出来。

可见,政府不但霸占了你的房屋财产,还要想方设法的占有你这个人,贪官们要利用你的劳动给他们创造出更多的享受,直到被吸干血、榨干油,才能将你放出监狱。

叶国强:在那污浊的地方,不管政府用什么方法迫害你,你一定要坚持真理,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不要辜负人民对你的希望。你获得自由的那一天,我们将用隆重的方式迎接你的归来。

此致 敬礼

200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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